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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回应西安一饭店多人用酒瓶互抡 火锅店内多名男女混战
时间:2023-02-17 23:07   来源:今日头条   责任编辑:毛青青
  原标题:警方回应西安一饭店多人用酒瓶互抡 火锅店内多名男女混战
 
  陕西西安,一火锅店内多名男女混战,互相用酒瓶砸对方,甚至有人端起火锅,直接用滚烫的火锅汤泼人,现场火焰升起老高。当地警方发布通报称,已经抓获4人。
 
  此前,知情人介绍说,这群人先是在外面喝白酒,然后到店里吃饭,没想到吃着吃着就吵了起来。
 
  视频显示,一名黑衣女子率先抄起一个啤酒瓶,砸在对面的一名白色上衣男子头上,瓶子飞出去老远。被砸男子随即也抄起一个啤酒瓶,准备砸向女子,但被其他人阻拦,随即发生冲突。
 
  与被砸男子一边的另一名男子,从地上拿起一个酒瓶,砸向桌面。对面戴着帽子的一个男子,也抄起酒瓶,砸向这名男子,没有砸中,反滑倒在桌前。他顺手抄起桌上的火锅,把里面的汤泼向对方,被泼者烫的抱住头,其他桌上顿时腾起一片火光。周围的人都吓的大叫起来。
 
  警方通报,王某1、耶某(女)、魏某和王某2(四人系同乡)等人于2月15日晚聚餐饮酒。期间,王某1、耶某因言语不和发生冲突,王某1、耶某、魏某、王某2持酒瓶、饮料瓶等互殴,魏某用火锅汤泼洒他人。目前,4人已因涉嫌寻衅滋事罪被刑拘。
 
  【@家子说法 】
 
  现在年轻人都这么火爆脾气了吗?吵两句就算了,还要互相砸酒瓶,泼火锅汤,完全不考虑后果的吗?而且从视频来看,还是耶某这个女性率先用酒瓶砸人的,真是巾帼不让须眉了。
 
  对于这个事件,大家之前都担心被泼者的伤势,不知道被泼者是不是通报里面的王某2,如果是的话,那大概不用太担心了,毕竟能够被刑拘,说明问题不会太严重,应该达不到轻伤的标准。
 
  现在这个结果,可能超出了这些人的预料,因为如果按照故意伤害处理的话,在没有造成轻伤以上伤害的情况下,他们的行为只是治安违法,还达不到犯罪的程度。但他们完全没有考虑当时的场所,对周围人的影响等因素。
 
  现在警方不是以故意伤害罪刑拘的他们,而是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拘的。
 
  寻衅滋事罪与故意伤害罪的区别在于,寻衅滋事罪的殴打他人往往没有明确的矛盾基础,而且破坏的主要是社会秩序,而不是某个具体个人的身体健康。
 
  从犯罪动机上来看,寻衅滋事罪基本上都属于寻求刺激,逞凶斗狠,属于无事生非或者借故生非。而故意伤害罪就是因为一定的目的,想给某个具体个人造成身体伤害,很少有破坏社会公共秩序的意图。
 
  当然,并非只要随意殴打他人,就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还需要达到情节恶劣的程度才可以。
 
  根据两高《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的规定,有7种情形可以被认定为构成寻衅滋事罪,包括“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以及“在公共场所随意殴打他人,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个案件里,造成两人以上轻微伤,和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肯定是够了的,但能否认定他们属于“随意”殴打他人,可能是会存在争议的。
 
  不过,寻衅滋事罪里还有一种情形,就是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也是可以构成的。但这要根据“公共场所的性质、公共活动的重要程度、公共场所的人数、起哄闹事的时间、公共场所受影响的范围与程度等因素”来综合判断了。
 
  最后,不管怎么说,这几个年轻人的行为无疑是十分恶劣的,特别是不顾周围人员的安全,直接用火锅汤泼人更是让人瞠目,相信他们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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