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男子吐槽22元吃面面量仅盖住碗底 简直太少了
江苏南京,一男子与女友到一家面馆吃面时,点了一碗价值22元的香辣牛肉拌面。可万万没想到的是,服务员端上来的这碗牛肉面,真的是少得可怜,少到连碗底都没能盖住。男子向工作人员讨要说法时,对方却满不在翻乎的说,不满意可以去投诉。
林先生与女友去逛街时,因肚子饿了,于是来到一家面馆处用餐。林先生与女友一共点了三样食物,分别是22元的香辣牛肉拌面、8块钱的营养沙汤、7块钱一份的蒸鸡蛋,共计37元。
可服务员端上来的香辣牛肉拌面却直接让李先生与女友傻眼了,面的份量少到连碗底都盖不住,面上有几块牛肉。随后李先生端着这碗面和店员理论。
李先生认为,宣传图上明明显示是有半碗面,可这实际端上来的却少得可怜,不会超过碗的5分之1。难道图片是仅供参考?可店员却说,店员规定就那么多,而且只是看起来少,吃起来却很多的。
随后李先生要求加面或换个碗吃,可店员均不同意,并不以为然的说道,有意见可以拨打12315去投诉。李先生听后一口未吃,并按照店员的意思打电话投诉。
事后该店的经理回应称,这个碗是叫做网红效应,年轻人都喜欢这么大的碗,但李先生却不认可这个说法,而且这个量自己一口就能吃完了。
1、有网友表示,什么叫网红效应?难道网红都喜欢用大碗吃东西?即便是,凭什么要求消费者也要用大碗吃面?这明显是不合理啊!
还有网友表示,听他吹吧!什么叫做网红效应,这摆明就是想节约成本,被发现后再找借口而已。
2、老百姓出门消费经常会遇到李先生这种情况,即商家先以份量很大、看起来很好吃的图片,先吸引消费者进店消费,然后再提供货不对版的食物。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0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从林先生出示的账单与碗里装的东西来对比,这次商家做到了货真,即牛肉和面都有了,至于份量(货实)够不够,大家有目共睹。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20条规定,对其商品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由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20万以上100万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00万以上200万以下罚款,可处吊销营业执照。
也就是说,只要商家张贴出来的宣传图片,与实际端上来的份量是不符的,商家怎么解释都没用,该行政处罚的,还是得处罚。
3、林先生至少可以获得500元的赔偿金。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商家故意欺诈消费者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价款的3倍。3倍赔偿不足500元的,按照500元赔偿。
具体而言,不论商家用什么手段欺诈消费者,只要其欺诈事实成立,那么消费者至少可以获得500元的赔偿金。这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文规定的情形。
最后,有些商家总以为自己很聪明,消费者大多数会息事宁人。可他们却忘了,消费者的口碑那可是有目共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