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2女子插队被制止大喊:我不是好惹的
浙江金华,一对母女五一假期到当地景点游玩时,因见很多游客在排队,于是从队伍中间混入到人群当中去,准备插队。一名男游客见状立即拉住女子,不让其插队。可谁曾想,这对母女俩却理直气壮地疯狂输出,狂怼男子,其母亲甚至还扬言“我就要插队,我们不是好惹的!”
现场视频显示,女子插队被制止后,恼羞成怒的说道:“你凭什么拉我,你拉什么拉,你以为你是个男的我就怕你是不是,你就是喜欢欺负弱小,我告诉你,我最恨的就是你这种欺软怕硬的人!”
随后男游客和景区的保安说道:“她们插队!”可女子却摘下眼镜并情绪激动的说道:“我插什么插了,我就是旁边过来了,他动手拉人,就是不对!我告诉你!你今天惹错人了,我们不是好惹的!”
随后女子的母亲又补充说道:“我就要插队,我们不是好惹的!”而在一旁劝阻的保安说道:“看出来了!”但男子全程保持克制,任凭母女俩疯狂输出,都没有还嘴,避免进一步激化矛盾。
1、看到这段视频后,网友们气愤不已,网友们表示:“保安这是在和稀泥啊!难道谁闹谁有理?凭什么要让她们插队?报警将她们拉到队伍后面去!”、“插队还有理了?从未见过如此厚颜无耻之人”、“不可否认,素质还真是有待提高啊!”
2、笔者认为,如果仅仅不文明出行,可以说是素质问题,但从视频来判断,这已经超出素质的范畴,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可以报警处理。
具体而言,幼儿园小朋友五一随家长出行都知道,任何公共场合消费都要讲究先来后到,即必须要根据景区管理规定依次排队进入景区游玩。
这是景区的管理秩序,同时还是社会正常秩序。任何人都不能以任何方式去破坏这种秩序,否则就构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26条规定,寻衅滋事的,处5-10日拘留,可并处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10-15日拘留,可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换而言之,遇到这种情况、这种人,不必与其发生争执,报警处理是最正确的做法,且两人也应当会为自己的付出代价。
3、那么男子制止女子插队,合理么?
民法典第1177条规定,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情况紧迫且不能及时获得国家机关保护,不立即采取措施将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受害人可以在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必要范围内采取扣留侵权人的财物等合理措施;但是,应当立即请求有关国家机关处理
具体而言,男游客自觉排队时有人突然插队,排在其前面,导致其被挤到后面去了。从法律上讲,就是男子的合法权益受到了侵害,因此其有权自我救济。
也就是说,男游客有权制止母女俩的插队行为,但男游客制止后,应当通过向保安求助等方式报警处理此事。
综上,男游客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后,有权制止母女俩的违法行为,且合情合理合法!
最后,希望广大网友们务必要引以为戒!即在五一假期出行期间,务必要做到文明出行、安全出行,切勿像这对母女俩一样,做出既违法还丢人的行为,否则 得不偿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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