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目击者讲述济南服务区撞人事故 出门在外注意自身安全才行
山东济南一高速服务区,发生了一起惨烈的车祸。两男子停下车后,正准备进入服务区,这时候一辆轿车停下为两人让行,当两男子正准备继续往前走的时候,突然从后方高速行驶来一辆轿车,直接将其中一男子撞飞。
男子的同伴被突如其来的这一幕吓蒙了,站在原地迟迟没有缓过劲来,服务区监控显示,身穿一黑一白衣服的两名男子,停下车之后,就打算进入服务区,身穿黑色衣服的男子走在前,白衣男子走在后,这时候一辆轿车见两人正要进入服务区,于是便停车让行。
此时,一辆高速冲进服务区的一辆轿车直接将走在前头的这名黑衣男子撞飞,男子被撞后腾空翻转了几下,随后重重的摔在地上,而这辆肇事轿车则撞上了混凝土防撞栏停了下来,防撞栏则被撞出了数十米远。
据一名事发现场的知情人讲述,他路过该服务区的时候,看到一个黑色轿车停在防护栏边,司机被卡在车里动弹不得,司机是一名中年男子,副驾驶还有乘客,他没敢靠近看。
事发后,当地警方发布了案情通报称,58岁的男子于某行驶到服务区后,因操作不当,误将油门当做了刹车,造成了行人高某得死亡,于某已经被警方控制,事故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真的是明天和意外不知道哪一个先来,本来就是去服务区上个厕所,或者是进去休息吃个饭而已,结果却失去了生命,真的是让人唏嘘。
既然警方已经对此案进行了定性,即涉事司机于某误将油门当做了刹车,导致了事故的发生,那么显然在定性上,这是一起交通事故。
由于导致了行人高某的死亡,毫无疑问在责任认定上,显然是司机于某的全责,那么这种情况下,按照《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对此就构成了交通肇事罪。
按照《刑法》第133条的规定,将会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也就是说,司机于某的行为,最终的量刑就是在3年以下。
当然,如果涉事司机积极赔偿受害人家属,获得了家属的谅解,最终量刑上,甚至不排除缓刑的可能性。
由于是失误踩错了油门,假如司机于某不具有酒驾等情形的,按照《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的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
按照山东的标准,肇事司机和保险公司应赔偿高某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损害赔偿金,以及相应的被扶养人生活费等相关费用,由于死者年龄在三四十岁,所以赔偿至少要百万以上。
不管怎么说,这都是一起悲剧,踩错了油门和故意踩油门,完全是不同的,前者是过失,后者则是故意,那么在量刑和定性上,也千差万别。不过,出门在外,还是要多注意自身安全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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