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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岁未成年人强迫他人卖淫 检察机关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时间:2023-05-24 23:27   来源:今日头条   责任编辑:毛青青
    原标题:16岁未成年人强迫他人卖淫 检察机关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

    16岁未成年人强迫他人卖淫,被判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检察机关主动评估涉案未成年人家庭教育状况,联合相关部门针对性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帮助失足未成年人认罪悔罪重返家庭。
 
  案情显示,2021年7月,徐某某伙同武某某(作案时16周岁)先后两次介绍陈某某到山东青州从事卖淫活动。同年7月下旬,在陈某某非自愿的情况下,徐某某、武某某强迫陈某某继续卖淫。2021年12月17日、2022年3月25日,山东省青州市人民检察院以介绍卖淫罪、强迫卖淫罪对徐某某、武某某分案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徐某某因犯介绍卖淫罪、强迫卖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武某某因犯罪时为未成年人,在犯罪中所起作用较小,具有自首情节,且自愿认罪认罚,数罪并罚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

 
  本案被告人武某某跟父母一起生活,有一个弟弟。在弟弟出生前,武某某与家人关系融洽,尤其与父亲关系亲近。弟弟出生后,武某某父母忙于生计和照顾幼子,忽略了对武某某的教育和陪伴。武某某心理落差大,结交社会朋友,案发前一年开始辍学在家,并多次去酒吧、KTV消费,夜不归宿。父母为此多次彻夜寻找,甚至报警寻人。知道武某某涉案情况后,武某某父亲对其非常失望,“吼叫式”沟通方式让两人关系更加紧张,在家中基本无话语权的母亲也无能为力,放弃了对武某某的管教。情绪郁结却无处排解的武某某一度产生轻生念头。
 
  针对武某某家庭存在的父母教育能力不足、教育方法不当甚至失管失教的问题,检察机关对其父母进行训诫并发出《督促监护令》,并与市妇联共同制定了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方案。网页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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