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一个滚赔了16万 职场语言与劳动权益的深度审视
时间:2024-12-16 22:55 来源:今日头条 责任编辑:毛青青
原标题:老板一个滚赔了16万 职场语言与劳动权益的深度审视
在商业社会的历史长河中,劳动关系始终是一个重要的议题,它关乎着企业的稳定发展与劳动者的切身利益。而近日,上海一起因老板一句 “滚” 导致赔了 16 万的劳动纠纷案件,再次将这一议题推到了公众视野的焦点位置124.
事件回溯:冲突的缘起
2012 年 4 月 1 日,彭某入职上海某公司,并于 2016 年 9 月 1 日签订了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担任综合管理部经理一职124. 2020 年 5 月 15 日,公司召开工作安排会,会上彭某对直属上级办公室主任安排的工作不满,当场顶撞上司,拒绝配合工作,引发了不良影响14. 会后,彭某向老板汇报会议情况时,因老板支持上司的工作安排,双方再次发生语言冲突,老板一气之下让彭某 “滚”14.
分歧与旷工认定
对于老板所说的 “滚” 字,双方理解产生了巨大分歧。彭某认为老板是让他滚出公司,所以从 5 月 16 日至 5 月 28 日期间未到公司上班,一直在家等消息123. 而公司则认为,彭某擅自离岗,构成旷工多日,并于 6 月 9 日以快递方式向彭某送达了未盖公司公章的《劳动合同解除函告》,声称依据《考勤管理制度》第 10 条规定,因彭某旷工达 3 天以上,决定对其作员工自动离职处理14.
仲裁与一审:不同的判定
随后,彭某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差额、未休年休假工资、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休息日加班工资、车费报销等,共计 18.2 万余元123. 仲裁裁决公司需支付彭某工资差额、休息日加班工资、车费报销等,但对于其余请求未予支持,公司也支付了仲裁裁决的款项14. 然而,彭某对仲裁结果并不满意,遂向一审法院提起起诉。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双方对 “滚” 字含义理解不同,但结合 5 月 29 日的面谈内容,可确定老板所说 “滚” 为气话,未明确告知彭某解除劳动合同。且彭某虽向公司提出 “要上班”,但老板让其 “回去等”,说明至此日双方劳动合同并未解除。不过,由于彭某无法提供证据证明争执时老板所说的 “滚” 系让其滚出公司,因此在 2020 年 5 月 18 日至 2020 年 5 月 28 日期间,双方劳动关系仍存续,彭某作为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正常上班,公司依据考勤制度解除劳动合同,不违反法律规定14.
二审反转:公司被判违法解除
彭某不服一审判决,继续上诉。二审法院经仔细审查后认为,2020 年 5 月 15 日至 2020 年 5 月 29 日彭某离开公司期间,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并未要求彭某到岗,亦未因彭某不到岗而做出任何处理行为,甚至在 2020 年 5 月 22 日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与彭某沟通时,也未曾要求其来上班。再结合 5 月 29 日彭某与妻子至公司向老板提出 “要上班”,老板却 “要彭某回去等” 的事实,可以认定彭某 2020 年 5 月 16 日起未提供劳动系因公司指令不明,并非其旷工。由此可见,公司以彭某旷工 3 天以上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缺乏事实依据,应属违法解除124.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一审民事判决,判定公司应支付彭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15.98 万元,此判决为终审判决14.
类似案例的历史镜鉴
事实上,类似这样因企业处理劳动关系不当而引发高额赔偿的案例并非个例。如福州某分公司的一位老员工李某,因与上级主管在业务上产生分歧,被安排独自在会议室熟悉工作职责和员工手册时玩手机,公司以其违反《员工奖惩管理办法》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李某申请仲裁后获赔 98.2 万元25. 还有广州市华某公司的员工阿梅,因拒绝调岗至流水线工作被单位以旷工 12 天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最终法院认定涉案公司滥用用工自主权,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需向阿梅支付工资及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赔偿金共计 16.45 万元25. 这些案例都如同一面面镜子,反映出企业在处理劳动关系时,必须遵循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否则将面临严重的法律后果。
事件反思与启示
从这起事件中,我们可以得到多方面的反思与启示。对于企业管理者而言,这无疑是一次深刻的教训。在日常管理中,应注重语言表达和情绪管理,避免因一时冲动而说出不当言语,引发不必要的劳动纠纷。同时,企业在处理员工问题时,务必严格遵守法律程序,确保每一个决策都有充分的事实依据和法律支撑,切不可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以免给企业带来巨大的经济损失和不良的社会影响5.
而对于劳动者来说,此案例也提醒着大家要增强自身的法律意识,当遇到类似不公平对待时,要勇敢地拿起法律武器,通过合法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与用人单位产生分歧时,应注意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能够为自己的诉求提供有力支持145.
社会意义与未来展望
这起老板因一句 “滚” 赔了 16 万的事件,在社会上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和讨论,它不仅仅是一个简单的劳动纠纷案例,更具有深远的社会意义。它再次强调了劳动关系中双方权利与义务的平衡,以及依法依规处理劳动争议的重要性。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企业也应与时俱进,加强劳动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应用,建立更加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共同推动社会经济的健康发展。只有这样,才能避免类似的纠纷再次发生,实现企业与劳动者的双赢局面,为构建更加美好的社会贡献力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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