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朝最有文化气质 揭元代妇女的日常生活
时间:2017-05-21 14:42 来源:川北在线整理 责任编辑:沫朵
原标题:元朝最有文化气质 揭元代妇女的日常生活
对喜欢历史的人而言,选择成为哪段历史的爱好者其实也是暗含着鄙视链条的,中国历史上两次长期被北方游牧民族统治,一次是元朝,一次是清朝。
就当下的舆论局势而言,清宫戏爱好者恐怕比清朝历史研究者和清朝历史爱好者的数量总和还要多。清粉被其他朝代粉丝黑得送到不用化妆就能演包拯的地步,元代粉丝的话语权也比较小。
元代时期幅员辽阔,清代更是达到了封建专制集权的顶峰,虽然换个角度看不一定是好事,但对于元粉清粉而言,这也是值得骄傲的。
元代清代嘲笑其他朝代大部分都集中在对方军事实力“弱”这点上,但其他朝代粉丝回击元粉、清粉至于要三个字就够了:没——文——化。
元代家居内饰
在汉民族掌握话语权的当下,蒙古人南下灭掉了高度文明的宋朝,建立统治之后又实行四等人制度,南人和汉人被处于社会底层,纵然这段历史已经远去,但好像还是无法为现代人所释怀。元代统治被诟病的最主要原因不仅仅在于“民族歧视”,另一个原因在于汉文化对北方游牧民族存在着无法化解的文化偏见,游牧民族普遍没文化几乎成为一种先验的事实,游牧民族建立统治就意味着除了时间不断向前,其他一切文明成果都向后退。
事实上当然不是这样的,蒙元统治者并不是戏说电视剧里那样的,都是粗人。至少就某些问题的处理方面,元代也是做出过贡献的。
元代女性服饰
就民事中最常见的和奸来看。自西周时期就有这一罪名,当时“男女以不义交者,其刑宫”。意思是男女发生非婚 行为,要处以宫刑——并不是所有受宫刑的人都像司马迁一样伟大。
到了秦朝,发生非婚 行为者,女方要被判处给别人做女奴的惩罚,汉代男女同罪,法去做苦役。到了唐朝,明文规定了男女同罪,但事实上不是这样的。激情之后的男女被流放一年半,如果女方已婚,则要多被流放半年。
强奸的情况则不同,强奸犯被处以宫刑,被强奸的女性无罪。
唐代之后,也就是五代十国到宋代的这一段时间里,强奸罪的刑罚被进一步加重了,男子绝杀、妇人不坐。意思是强奸有夫之妇的罪犯马上立刻被杀掉,被强奸的妇女无罪。
南宋时期,强奸犯罪无论对象是已婚还是未婚、成年还是未成年,罪犯一律流放三千里,强奸未遂的流放五百里。
元代比较特殊的一点是,绿帽社大规模兴起自元代。
由于民族不平等,元代读书已经没有什么用了,被划定为下等人之后能够从事的职业也是有限的,换言之能够过上好日子的机会少只有少。生活难以为继的人会逼迫自家的女性亲属出卖自己的身体以换取金钱。
陕西考古出土的元代夫妻并坐图
当然元代对这种挑战人伦的犯罪不能姑息罔之,但是对绿帽社内部情况作了区分,以不同的方式对待。认为丈夫受人钱财纵容妻子出卖肉体的行为,夫妻二人以及买受妻子肉体的人都要挨板子,各打八十七大板,判决夫妇离婚;如果是夫妻关系不和谐,丈夫对妻子施暴或威胁、虐待,逼迫妻子出卖肉体的,丈夫挨七十七大板,妻子不挨板子,判决夫妇离婚。
元代法律还首次将幼女从女性群体中分离出来区别对待,对十岁以下女童实施侵犯的,立刻处死,女童无罪,年老的人侵犯女童的杖打一百七十下,未成年男性(十五岁以下)侵犯幼女的,一律同一般强奸处理,鉴于未成年进行减刑,杖打一百七十下,女童无罪。具体实施中也依法执行。至元五年,陕西行省军人郑忙古作恶,将王秀儿六岁的女儿腊梅强行侵犯,当地司法机关对罪犯执行了死刑。
元代妇女的日常生活
元代关于奸罪的处理和现在的处理方法非常相似,从这一点上看,元代对文明是有贡献的,蒙元也不单纯是一个只识弯弓射大雕的民族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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