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中比凌迟还恐怖的极刑是什么?
时间:2017-09-09 22:35 来源:川北在线整理 责任编辑:毛青青
原标题:历史中比凌迟还恐怖的极刑是什么?
刑舂(chōng)是女子五刑中最轻的一种。
古代女子深居简出,犯罪的几率比较低,官府对犯罪较轻的女子一般判处刑舂,就是先在女犯脸上刺字或割去鼻子,然后送到官府或边境军营,从事晒谷、舂米这些比较轻的工作, 这是因为女子体力不如男子,所以服不了一般的劳役。
拶(zǎn)刑是一种常用于刑讯逼供的酷刑,也叫夹刑。
拶刑的刑具非常简单,只是几根用绳子穿起来的木棍,行刑时套在犯人十指上,用力收紧,别看这刑具造价低,原理简单,嘴再硬的女犯只要一用拶(zǎn)刑也要服软。
杖刑说白了就是打屁股,是女子五刑中比较重的一种惩罚。
生杀轻重全在于行刑者的手艺,一顿板子下去轻的血肉模糊,筋分骨断,重的直接致残甚至死亡。由于被打后的惨状,也有人把杖刑叫做一丈红。
宋明清三代规定,犯淫罪的女子必须“去衣受杖”,也就是光屁股挨板子,因为行刑时通常会有很多围观群众,脱衣受刑是为了达到凌辱的效果。
宫刑被古人认为是仅次于死刑的重刑,一般针对男女之间的不正当关系,针对男性的宫刑可以理解为阉割,针对女性的宫刑同样是残酷地破坏女性生殖器官。
明朝人王兆云在《碣石剩谈》中提到了一种被称为幽闭的宫刑过程,行刑者用木槌打击犯人腹部,使犯人体内一个器官脱落,至于这个器官是什么却没有定论,总之结果是女性无法再行房事。
女性宫刑施行起来非常危险,很多受刑者直接惨死当场。
死刑是中国刑罚的极刑。赐死是死刑里特别讲究的一种,有赐毒酒、赐剑、赐绫、赐绳等形式,对于身份特殊的女性来说,往往是赐陵段,由于死后留有全尸,属于比较体面的一种死法,唐明皇赐死杨贵妃的故事里就有三尺白绫这一说法。
除了女子五刑之外,骑木驴也是一种文学记载中的附加刑罚,最早出现在宋朝,对于"勾结奸夫谋杀亲夫"的死刑女犯,会被剥光衣服绑在木驴上游街。木驴的造型,类似于一个圆长型的木凳,木凳面上有一根粗木棒。游街时,女犯被捆住双手,分开双腿,下身对准木凳上的粗木棒直插进去。然后把女犯的两条大腿钉在木驴上,防止其挣扎。最后抬着木驴上的女犯游街。女犯往往还没有到达刑场就被木棒捣烂了内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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