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日晚间,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发布公告,公司与山钢财务公司签署金融服务协议。
公告表示,为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资金使用成本,公司与山钢财务公司签订为期一年的《金融服务协议》,根据协议内容,由山钢财务公司为公司提供存款服务、贷款服务、结算服务、保险代理服务及在中国银监会批准的经营范围内的担保、委托贷款、票据贴现、财务和融资顾问等其他金融服务。
山钢财务公司是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在山东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具有企业法人地位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山钢财务公司是有山东钢铁集团控股,由山东钢铁集团及其所属的3家成员单位及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共同出资组建,于2012年02月正式成立,并取得中国银监会颁发的金融许可证。2012年02月10日,完成法人营业执照登记注册。现有注册资金16亿元人民币,股东单位5家,其中,山东钢铁集团出资10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7.5%;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10.625%;济南钢铁集团出资额17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625%;山东金岭矿业股份有限公司出资额10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6.25%,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出资额8000万元,占注册资本的5%。
而山东金岭矿业及山钢财务公司实际控制人皆为山东钢铁集团有限公司,同时山钢财务公司为山东金岭矿业持股6.25%的参股公司,故上述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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