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三转”要求,盐边县纪委积极推进内设机构职能转变,从职能到人员都往主责主业上聚焦,为正风肃纪常态化奠定基础。
转变职能,先行先试。在未明确县区纪委内设机构如何进行调整的情况下,先转职能。2014年10月,对8个内设机构原有的职责进行梳理,比照市纪委监察局内设机构调整后各室新的职责,重新界定8个室的职责,先行先试。职能调整后,负责案件查办的机构增加到2个,具有监督执纪职能的机构共7个,监督职能得到全面强化,工作重心切实转移到监督执纪和案件查办上来。
加强研究,力求科学。职能转换后,各室均能按照新的职责任务推进各项工作,聚焦主责主业突出,同时,也注重发现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加强研究,及时解决。通过半年的运行,发现个别职能在划分上也存在不尽合理的地方,对此,委局班子及时研究,及时对个别职能进行了调整优化,力求更加科学合理。如,将原先由案件检查室负责的案件管理职责调整到信访室。
整合力量,聚焦主业。职能调整后,按照委局机关干部年龄、文化程度、业务专长等情况,对10余名干部进行调整交流,分管、协管案件查办的班子领导由原来的2名增加到3名,从事执纪监督工作的人数占机关总人数的60%以上。
通过调整内设机构职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监督方式上更加注重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正风肃纪工作常态化逐渐形成。如,今年“五一”节前后,县发改局、县工商局、县财政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政务服务中心等主责部门在县纪委的督促下,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分别牵头开展了正风肃纪专项检查。案件查办工作明显加强,1-5月,立案查办党政纪案件16件16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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