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川北在线
微信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成都市超标“电马儿”上牌 只剩下最后一周了
时间:2015-06-24 13:56   来源:成都市府   责任编辑:毛青青
  经过3天的端午小长假,距离电动自行车集中上牌截止日期更近了。小长假期间,成都市电动自行车上牌点位照常开放,不少市民趁着3天时间上了牌。昨天,本报记者来到街头进行了探访,目前街上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上了牌的占多数,在成都市重要的路口、路段,交警仍在路口进行着提醒引导。同时,成都交警提醒,距离截止时间越来越近,还未上牌的超标“电马儿”要抓紧时间上牌了,从7月1日开始,如果骑着无牌的电动自行车上路,将被罚款50元。

  现场直击

  街上跑的电马儿 上牌的占了多数

  昨天上午9点,记者来到了人民中路二段与新华大道交会的十字路口。记者在这里看到,路口的车流量很大,经过的电动自行车也不少,民警对从路口经过的还未上牌的超标“电马儿”进行着提醒,“师傅,抓紧时间去上牌,时间不多了。”“小伙子,7月1日再骑着无牌的车上路,就要被罚款了。”

  记者在这个路口进行了统计,从9点半到9点50分的20分钟时间里,从这个路口经过的电动自行车有120辆,其中上牌的有104辆,未上牌的有16辆。在上牌的车辆中,白底红字红边线号牌占了大多数。“6月初就已经上了牌,身边骑车的朋友同事大部分也都上了牌。”从这骑车经过的一位市民说,现在距离超标电动自行车上牌截止的时间越来越近了,他也会提醒还没有上牌的朋友赶紧去上牌。

  交警提醒

  下月起 无牌上路将罚款 不缴罚款暂扣车

  距离电动自行车集中登记上牌截止的时间越来越近,还没有给自己的电动自行车上牌的市民要抓紧了。交警提醒,6月30日集中登记上牌工作将截止,从7月1日起,我市将依法对无牌无证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进行严格管理和处罚。《成都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第十五条规定“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应当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登记,取得非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前款所列非机动车未经依法登记禁止上道路行驶。”对于违反本条例相关规定,驾驶未经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路面执勤民警将对驾驶人处以50元罚款,并责令其不得继续上道路行驶;对于不当场缴纳罚款的,将暂扣其电动自行车。

  上牌标准

  (一)

  满足以下要求,且资料齐全的电动自行车,核发电动自行车牌证: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和我市《目录管理办法》规定(整车质量≤55kg、最高车速≤20km/h、前后轮中心距≤1200mm、具备脚踏行驶能力等要求),列入《电动自行车产品目录》的。

  (二)

  《条例》公布前购买,且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电动自行车,核发临时通行证:1、《条例》公布前购买的不符合《电动自行车通用技术条件》(GB17761-1999)和我市《目录管理办法》规定的(整车质量≤55kg、最高车速≤20km/h、前后轮中心距≤1200mm、具备脚踏行驶能力等要求);2、因购车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遗失等原因不能提供合法来历凭证以及车身上未打刻车架号但所有人能确认来历合法并签署《电动自行车来历承诺书》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

  (三)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办理登记:1、提交的证明、凭证无效或者与车辆不符的;2、车辆具有非法拼装、加装、改装情形或者因毁损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3、车架号有打磨、挖补等人为破坏痕迹涉嫌被盗、抢嫌疑的。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

川北在线-川北全搜索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注明"来源:XXX(非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②本站所载之信息仅为网民提供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本站信息接受广大网民的监督、投诉、批评。
③本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不原创、不存储视频,所有视频均分享自其他视频分享网站,如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处理。



图库
合作媒体
IT袋 绿植迷 金宠物 领啦网
法律顾问:ITLAW-庄毅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