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阁国税扎实推行稽查工作精细化管理
时间:2015-10-23 10:47 来源:川北在线 责任编辑:青青
今年以来,在市局稽查局的统一指导下,为进一步完善集中集约稽查工作,剑阁县国税局稽查局积极采取措施,通过环节控制、制度约束、标准量化、信息管理等多种手段,努力提高稽查工作的精细化管理水平。
一是精细化选案。切实拓宽案源采集渠道,多层次、多角度、多方位地获取纳税人经营资料,通过对信息的综合分析,提出具体的选案线索,为稽查工作提供准确的案源;加强征管部门的信息传递,将涉及纳税评估、纳税信用管理的企业作为重要案源;把有关部门移交或上级机关督办的案件作为重要案源;加强群众举报案件管理,加大对举报案件的查处力度,不断开辟新案源。今年上半年,稽查局利用征管部门推送的信息追查偷逃税款8万余元,并破获一起非法获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案件,在全县同行业中起到了较大的威慑作用。
二是精细化检查。严格按照稽查工作规程,明确税务检查前、中、后期各阶段工作内容,严格把控工作的质量标准、时限要求和程序等。严格规范,做到证据提取标准化;明确取证流程,保证了证据的真实性、关联性、合法性;划定重点复查范围,做到准确无风险;比对财会凭证的勾稽对应关系,做到科学有据。同时,对税收政策运用、执法程序执行、稽查证据取得、稽查文书制作4个方面工作进行考核和责任追究,坚决杜绝执法差错的发生。
三是精细化审理。案件审核严格依据违法事实和取证资料定性,证据不足难于定性的案件一律退回补证,确保稽查报告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数据准确;对重大案件,报送县局重大案件审理委员会审理,保证定性准确,严肃执法;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制作税务结论性文书,保证《税务稽查报告》的科学性和合法性,避免了复议案件的发生;听取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并进行认真核实;严格实行集体审理制度,通过讨论,汇总集体意见进行定案,防止检查“走过场”和“人情案”现象发生。
四是精细化执行。要求执行人员要及时向纳税人送达税务处理、处罚文书,限期确保查补税款、滞纳金和罚款入库。对逾期不缴者,严格滞纳金制度,甚至采取暂停付款、冻结银行账户和查封、拍卖货物商品等措施,进一步加大税收执法力度,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确保税务处理、处罚不折不扣地全面执行,确保税款和罚款及时全额入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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