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中市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再添价费新政策
时间:2016-04-18 12:50 来源:巴中市府 责任编辑:毛青青
减半征收发电备用费。全市自备电厂系统利用余热、余压、余气发电备用费,由现行每千瓦时0.03元降为0.015元。
调整基本电费计收方式。从2016年4月起,全市用电企业每月可申报一次变压器容量报停或减容,从而减轻企业基本电费负担。
暂停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自2016年1月抄见电量起,暂停全市国网直供区及地方电网供区执行大工业和一般工商业电价类别的工业企业﹙含直购电用户﹚征收城市公用事业附加。
实行以上政策措施,预计全市工业企业2016年可减少电费支出8000万元以上。因电价政策调整涉及用户多交纳的电费,供电企业应于2016年5月底向用户清退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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