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者从市工商局了解到,我市的企业、个体、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主体的2016年度年报工作已经全面开始。
凡2016年12月31日前在广安市各级工商机关登记注册的企业(含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个体工商户,均应在2017年6月30日之前,通过以登录网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http://sc.gsxt.gov.cn)填报年度报告的方式,来完成2016年度的年检工作;如不按期履行年报义务或年报信息存在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四川)”向社会公示。
目前,全市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均已开通年报咨询电话,向广大企业(个体)业主提供年报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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