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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四规范”开展保健食品非法会议营销及虚假宣传专项整治行动
时间:2017-04-26 10:03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管局   责任编辑:毛青青

  一是规范主体资格。严格落实所辖区域负责制,组织执法力量对专门从事保健食品的经营单位进行排查,督促经营者认真落实主体责任,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在核准的范围、地点从事销售。严格执行进货查验制度,不得经营产品质量不合格或来源不明的保健食品,保证产品合法、安全。

  二是规范场所管理。对辖区内从事保健食品会议经营行为进行规范化指导,督促场地提供者查验、留存营销举办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举办负责人的有效身份证件。同时,加强逢场天到乡镇、村组进行推销活动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非法会议营销、非法宣传保健食品的经营行为。

  三是规范宣传内容。要求区市县食品药品监管局与会议营销的举办者签订《保健食品诚信经营承诺书》,明确经营者在宣传和销售保健品过程中,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夸大功效及成分作用,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否则将按照《食品安全法》严厉查处。此外,通过印发保健食品常识宣传单,加强保健食品科普知识的正面宣传,切实提高公众辨识和防范能力。

  四是规范日常监管。将保健食品会议营销纳入基层所日常监管计划,结合民生工程,加大抽检力度,积极开展保健食品宣传工作,有效规范保健食品会议营销行为,建立合法的保健食品销售和宣传长效机制。

  截至目前,全市共出动执法人员502人次,执法车辆143车次,检查保健食品经营单位821家,对存在问题的经营单位责令限期整改32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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