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乌鲁木齐10月17日电(单燕)“这么多年我隐姓埋名,没有一天睡得踏实,我渴望过光明正大的生活。”15日,潜逃23年的张某在兵团农六师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庭审结束后后悔地说。
1984年9月,25的张某因诈骗罪在五家渠监狱服刑。1987年,张某脱逃后在北京被抓获。1年后,张某再次伙同其他几名服刑人员脱逃。此后,他化名“王小亮”,过着居无定所的生活。
农六师五家渠垦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某无视国家法律,在监管期间不服改造,从监管场所脱逃,严重扰乱了监管场所的正常管理秩序,构成脱逃罪。因其具有自首情节,可从轻处罚。
10月15日,法院以脱逃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与前罪余刑合并,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零两个月。(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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