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5年开始,上海每年的新增电梯数量维持在1万台以上,”上海市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技术研究院电梯监督检验室主任阮海雷告诉记者。在他看来,物业管理费中的电梯水泵运行费应单独列支“专款专用”,不该与其他费用混在一起,更不能为了节约开支“能省就省”;出现结余的,可用于电梯的更新、改造和维修,但不得挪用。有关人士同时建议,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定期公布电梯运行费用收支情况,此外,承担住宅小区日常维修保养的单位也应及时公布电梯每次维保的信息,让所有居民对电梯的“健康”状况一目了然。“这样才能形成一种监督机制,”阮海雷表示。
此外,新《办法》还鼓励电梯生产、使用单位参加电梯安全责任的相关保险,在学校、幼儿园以及车站、客运码头等公共聚集场所和住宅小区推行第三者责任保险,以提高电梯生产、使用单位的事故赔付能力;对于公共聚集场所的电梯和住宅小区,配备和逐步加装视频监控设施。
3 专家
完整“生命周期”
还需“系统维护”
有人会问,为什么上海一些老建筑的电梯使用了上百年还在用?“其实,这些电梯在长期使用中不断更换着零部件并进行改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总工程师朱明解释说。自上世纪90年代起,本市建造了大量商品房,按一般商品房的使用年限70年计算,住宅电梯每15至20年就将面临一次大修或改造,也就是说,这些居民小区的电梯最起码面临2-3次的主要部件更换或大修,但这些费用事先都没有预算,等电梯“罢工”了再筹措常常众口难调。“如何维持电梯生命周期的健康运行?”朱明强调,这需要有一系列制度性的设计,改变目前电梯“一次投入、 使用”状态。
“电梯安全监管是一个综合性问题,”朱明表示,目前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于电梯的安全监察较多的是从专业技术、设备设施层面入手,但收效并不明显,因为最关键的巨大的市场需求和维保价格的恶性竞争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如何规范电梯维保市场行为,确定电梯维保 限价,完善物业企业动用维修基金的机制,明确危险电梯的停用措施,还需要相关部门协同作战。
此外,业主的认识也很重要。“电梯到底是我的,还是他人的?”朱明热切希望业主改变对电梯的固有看法,认识到电梯是自己的财产,它的“健康”关系到每个人的切身安全。买房时不仅关注房屋品质也要关注电梯选型和品质,使用中注意文明搭梯,而电梯“生病”时“该投入的要投入、该大修的要大修”。(首席记者 薛慧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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