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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心出意外索赔 山西一浴室规定老人需家属陪同
时间:2012-11-28 18:58   来源: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毛青青

  今日,在万柏林区旧矿部社区里,居民老宋独自去洗澡时,因为年届七旬,被社区里的大众浴室拒绝了。原来浴室规定70岁以上老人需要有人陪同才能进入。

  老宋称自己身体很好,不存在浴室工作人员所担心的安全问题,他认为不让自己来洗澡的做法不对,于是找到社区希望解决这个问题。

  今年整70岁的老宋,前不久通过社区办理了老年人洗澡优惠卡,这个洗澡优惠卡是社区协调驻地的两家浴室联合推出的便民服务项目,凡是持有优惠卡的老人,洗澡票钱能优惠两块。

  今天,老宋拿着优惠卡独自一人来到浴室洗澡,售票人员见他拿着老年优惠卡,于是问他是否有人陪同,老宋有一儿一女,儿子在北京工作。听老宋这么说,浴室服务员告诉他规定70岁以上老人需要有人陪同才能进入,里面温度很高,而且地面比较滑,老年人行动不方便容易摔倒,一旦发生意外,浴室承担不起这个责任,而且周边的浴室遇到老人来洗澡,也都是建议由家人陪伴。

  老宋一听不高兴了,和服务员反复强调自己身体结实,多年来都是自己一个人进出浴室。几番“争取”,浴室说这次可以让他单独进去洗澡,但是下一次他必须得找个人陪着来才行。

  经营这家大众浴室的赵先生坦言,浴室本小利薄,洗浴票为五六块钱一张,老人洗澡只需要三四元钱。因为老人在浴室容易出事,所以他才要求工作人员严把“老人关”。“浴池里水多,就算防滑措施做得再好,提醒标志设得再明显,难免有人滑倒。年轻人摔一下一般不会有事,要是老人摔倒就麻烦了,一旦滑倒、晕倒或者突发疾病,我这是小本生意,经不起折腾。不是不让老人洗,我们也是考虑到老人的安全。”

  在该社区周边的两家浴室里,记者也看到门口贴着醒目的提醒:“酗酒者、皮肤病者禁入、老人需家属陪同”。

  对此,山西民星律师事务所的郭艺强律师认为,作为浴室应当尽到安全保障义务,有义务做好安全措施,并提醒、告知老人注意安全、要求子女陪同,但不应该限制消费者的消费权。浴池的硬件设施情况无法保证老年人不发生意外,不让老人入内是不得已的办法,因为老人在浴室一旦出意外,浴室不能免责。

  社区工作人员表示,此事会和老宋做好沟通,下一步会考虑安排志愿者陪他洗澡,同时和浴室的经营者协商,找到合适的解决办法。(记者 吴学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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