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童学马术坠亡 父母将马场及教练诉至法院索赔共计116万余元(2)
时间:2015-10-20 20:52 来源:人民网(北京) 责任编辑:莫小烟
杨女士立即将女儿送往附近社区医院急救。由于伤势过重,月月很快被转往大医院治疗。5月19日清晨6点25分,月月因特急特重型闭合性颅脑损伤、右颞顶头皮血肿,经抢救无效死亡。
殷先生夫妇认为,月月出事时所骑的马匹,在前不久曾摔下过其他的孩子。吉某知道该马的危险性,还继续让月月骑马训练,导致事故发生,存在严重过错。马场作为专业的经营场所,并未有任何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明显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马场和吉某都应担责。因此,起诉索赔各项损失共计116万余元。
被告骑马本身就有风险
克来务公司称,该公司与殷先生夫妇之间不存在任何合同关系。克来务公司称,该公司的经营范围是养马和驯马,与被告吉某只是租赁关系,不存在雇用关系,“我们只是提供了场地,他们在场地里开办课程,发生的事情我们并不知情,也不应担责”。
吉某的代理人称,此事为意外事故,吉某不应担责,“此事与马的野性发作和死者父母监管不力有关”,该代理人称,骑马是世界上最具风险的运动之一,父母选择让孩子学习,应该预知风险。
吉某的代理人称,在月月训练过程中,她的母亲杨女士并未在现场监督而是到附近休息。事故发生后,杨女士才赶来,存在监管不力,应承担主要责任。此外,吉某是注册骑手,可以作为驯马师,可以教授马术。在孩子摔下马后,吉某采取紧急措施将孩子抱走,掐人中并一同将孩子送往医院,尽到了教练的职责。
对于涉事马匹,吉某的代理人表示,月月骑的马是从马场借的,事发前一周,该匹马确实曾经摔过小孩,吉某已经提前将这一情况告知家长,但家长仍坚持参加训练,吉某出于安全考虑,特意亲自训练。
此外,吉某的代理人还提出,殷先生夫妇给女儿买了一匹马后,一直未支付马术训练的费用,吉某与月月之间也没有正式的合同关系,完全属于免费教学。
此案未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