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就能顺利得手, 江彥暗处窃喜,胆子也大了。同年9月23日,偷来的钱花光了, 江彥又来到那个小区,翻围墙进入后,发现在第一次偷的那户人家旁边,有一家别墅的卫生间窗户没关。于是,他直接从窗户钻了进去。入室后,他发现这并不是住户,而是一家公司,一楼有桌子和电脑,二楼是办公室,上到三楼后,在一个房间内发现一只包,里面有3600元现金及一部苹果6手机。 江彥将钱和手机揣进口袋后,逃出了别墅。事后,他发现手机设定了屏幕锁 ,就随手扔在路边了,钱则花了。
常言道: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很快, 江彥就被警方抓获了。后经法院审理, 江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罚金二万元。缓刑期内, 江彥获知,自己能够获得受害人谅解,与家人帮其赔偿有着巨大关联。原来,在第一次盗窃中,他所扔掉的那只粉色女包出自一 品牌,价值不菲,尽管被他扔了,但包的价值仍算在其盗窃数额中。为了能给江彥争取从轻处罚的机会, 江彥的亲属积极赔偿了受害人。
得知这一切后, 江彥气不打一处来,觉得自己亏大了。包明明扔了,没有获利,结果家里亲人却赔了那么多钱。他情愿坐牢也不想赔这么多钱。因为心里不平衡、不服气, 江彥 决定报复。于是便有了二次上门这一幕。 冲动是魔鬼。这一次, 江彥将为自己的不理智付出惨痛代价。缓刑期内再次涉嫌犯罪,且是入室盗窃, 江彥将被撤销缓刑,面临数罪并罚。日前, 江彥因涉嫌盗窃已被提起公诉,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文中人物系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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