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1日,24岁的男子王某某在昆明市海埂大坝游玩时,通过喂食诱引,先后两次猎捕了两只红嘴鸥。为了让同行的朋友为其拍摄照片和视频,王某某强行控制红嘴鸥有三到五分钟之久,可能对红嘴鸥造成伤害。当晚21时,王某某把拍摄的10张照片和6段视频,以涨粉为目的,上传到了快手、抖音、微视等手机软件平台,并在朋友圈进行炫耀。
经过森林公安调查取证,王某某的行为已属于非法猎捕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行为,在网络上发布后,引发大量网友关注,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警方对其作出3000元罚款的林政处罚。
警方提醒游客和市民,红嘴鸥是受到国家保护的具有重要生态、科学和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务必文明观鸥、爱鸥护鸥,否则将受到法律处罚。与此同时,符合“旅游不文明记录”的人员,将被列入旅游“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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