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高校已婚教师骚扰女学生被解聘 师德师风不正,一定要零容忍
时间:2021-11-21 13:21 来源:今日头条 责任编辑:沫朵
原标题:郑州高校已婚教师骚扰女学生被解聘 师德师风不正,一定要零容忍
“想看女学生大长腿的老师已经被开除”。河南郑州,郑州商学院校团委已婚男老师用暧昧语言骚扰大一女学生,并提出单独见面要求。据爆料人提供的微信截图显示,这名男老师先后发送了“这腿也太长了吧,喜欢上了怎么办?”“我想和你单独相处,我想独自看大长腿”“宿舍门口人来人往,老师和学生约会,让人看到多不好”。
在女学生没有同意交往时,男老师的行为就是 的性骚扰,而性骚扰是违法的。《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男老师用露骨的语言和文字对女学生进行骚扰,已经构成侵权,应当承担违约侵权责任。
同时学校作为这名男老师的用人单位,有义务采取积极的措施来预防并受理性骚扰投诉,尤其对老师利用其身份关系对学生进行骚扰,学生在被骚扰后往往不敢拒绝、也不敢投诉,因此将给学生带来了巨大的心理伤害和创伤。如果学校在事前没有制定相应的措施来预防骚扰,在发现问题后也没有采取措施进行惩戒,对这类事件高高挂起,如果学生因不堪忍受发生其他严重事件的,学校不但应当承担民事后果,相关负责人可能还要承担进一步的责任。
对于这样的情况,建议女学生首先直接向学校反映,要求学校采取有效措施制止骚扰并对男教师进行严厉惩戒,同时视情况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要求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2条第5款关于“”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进行处罚。
对于刚刚成年的女大学生来说,遇到这样的问题往往容易陷入恐慌,在明确拒绝无效后,一定要及时向家人、学校和公安机关寻求帮助,只有让骚扰者付出代价才可能避免持续被骚扰或者受到进一步的伤害。
对于这名男教师的行为,朋友们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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