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妻子拒绝生育 丈夫索赔15万被驳回 女性并非生育工具,享有不生育自由!
时间:2021-12-24 13:30   来源:今日头条   责任编辑:沫朵
  原标题:妻子拒绝生育 丈夫索赔15万被驳回 女性并非生育工具,享有不生育自由!
 
  近日,重庆市潼南区人民法院一审审结了一起因生育权而引发的精神损害赔偿纠纷。 (化名)与王红(化名)于2008年自愿登记结婚。王红系再婚,与前夫育有一女,现跟随 与王红生活。婚后,二人一直未生育共同的子女。后来 得知王红已做绝育手术, 及 母亲一度要求王红通过手术恢复生育能力,遭到王红拒绝。 考虑到夫妻感情尚好,并且王红 会与其白头偕老, 便接受了王红拒绝生育的事实,并愿意将王红与前夫之女视为己出进行抚养。
 
  后二人发生矛盾,王红分别于2019年、2021年向法院起诉要求与 离婚,法院均以证据不足以证明夫妻感情确已彻底破裂为由,判决驳回了王红的诉讼请求。现 认为,王红背弃了当年白头偕老的 ,多次起诉离婚,拒绝生育还导致 至今未育有自己的子女,给本人造成了严重的精神伤害,故于2021年7月诉至潼南法院,要求王红给付精神抚慰金15万元。
 
  潼南法院经审理认为,生育不是婚姻的必然结果,女性也并非生育工具,公民享有生育的权利,同时也享有不生育的自由。本案中,王红的女儿现已成年,与 已经形成了法律上的继父女关系, 有权在年老以后要求其履行赡养义务,不必担心因未生育子女而老无所养。综上,依法判决驳回了 的诉讼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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