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一女子在超市自助结账时,5次漏扫商品,比如买两盒牛排只扫一盒,累计金额200余元。目前,这名女子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北京时间报道截图
对此,不少网友表示别因“小聪明”犯了“大糊涂”,但也有网友提问:200元就刑拘是不是严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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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此,北京铭盾律师事务所胡晓锋律师向上游新闻(报料邮箱baoliaosy@163.com)记者表示, 消费者基于自助结账的管理漏洞,产生贪念多次故意漏刷商品,有实施盗窃行为主观故意,如果又符合“多次盗窃”的标准,将面临盗窃罪的刑事指控。
他解释说,“多次盗窃”,是指二年内盗窃三次以上。胡晓锋律师特别提醒,实施“多次盗窃”行为构成犯罪,不需要盗窃数额达到一定标准,即小金额也可能构成犯罪。
不过,胡晓锋律师指出,为了避免因贪小便宜引发刑事责任,消费者自身要知法守法,但经营者也要落实主体责任,不给极少数消费者以身试法的机会。随着自助结账模式的逐步推广,消费者在超市自助结账过程中,因疏忽产生漏刷行为本属于正常现象,超市应安排专职人员做好引导、协助工作,并在出口处设置专业设备识别漏刷商品,避免类似行为发生。
上游新闻记者注意到,因“贪小便宜”而面临刑事处罚的并非个例。
2021年6月,北京三名年轻女子,一人偷拿室友笔记本电脑,一人漏扫码超市商品获利300余元,一人出售在网约车上捡到的手机获利3000余元,三人都涉嫌盗窃罪被警方拘捕。由于三人均没有犯罪记录,都是因为一些贪念实施了轻微的盗窃行为,案发后也能够有认罪悔罪的表现,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公安机关同意检察机关不起诉决定。朝阳检察院召集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人民监督员,政协委员,以及妇联等相关人员召开听证会, 对三人罪轻不起诉的决定进行听证。最终,检察机关对三人作出不起诉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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