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9日,湖北的张磊(化名)向潇湘晨报记者反映,在今年5月,他被武汉警方处以10日行政拘留处罚,案由是在地铁上摸一名女孩大腿。张磊事后向媒体记者发来一份千字文为自己辩解称,当时是想加这名女孩微信,期间不小心碰到了女孩腿部。
办理此案的派出所工作人员表示,警方对此案处理没有问题,当时的供述都是其本人陈述,如果对处罚决定不服,只能通过行政复议和法律诉讼的方式来反映。
张磊今年26岁,湖北人,大专学历。在今年5月,武汉市公安局轨道交通管理分局对其曾作出10日行政拘留处罚,案由是猥亵。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公安机关查明,2023年5月3日22时许,违法行为人张磊在武汉地铁2号线江汉路站开往螃蟹呷站的车厢内,因看见被侵害人长的漂亮,产生占其便宜的想法,于是违法行为人张磊用右手摸了被侵害人的大腿一下。
决定书载明,以上事实有违法行为人张磊的陈述和申辩、被侵害人的陈述、视频资料、抓获经过等证据证实。决定书作出的时间为2023年5月9日。
不过在6月20日,张磊对此决定提起了行政复议,6月21日被受理。
张磊在行政复议申请书中这么说道,5月3日的晚上,他在地铁中遇见一名女孩。本想走上前去加个微信,但是由于内心过于紧张以及车厢人多拥挤的原因,不小心碰到了该女孩的腿部,以致于产生误会,女孩随即报了警。
“当时,我看女孩正在气头上,所以没有吐露实情,只说自己不是故意的。到了再次传唤的那天,我准备了一份礼物想要送给女孩,既表歉意,又表心意。而警方却只传唤了我一个人,并且对我误会很深,认为我涉嫌猥亵并作出了行政拘留十天的处罚。”张磊在申请书中说。
张磊还向媒体写了一封1000余字的“求助信”。这封信看上去颇具文采,行文中还不时引用典故和古汉词语。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