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4人偷3千又放回1千以为不用刑拘 还有理有据:我们懂法律
近日,江西新干县公安局经深挖细查,成功打掉一流窜盗窃团伙,抓获犯罪嫌疑人四人.值得一提的是,嫌疑人到案后面对民警的询问,却“自豪”地说:“我们懂法,在网上查过了,知道盗窃的后果,特意没偷这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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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几名嫌犯发现受害人刘女士的爱车未上锁,车内还存放了1万元现金,于是实施盗窃.开始,他们只盗窃了3千元,尔后,几名嫌疑人经商议,又放回1千元到车内.曾某、习某、周某、彭某等四名嫌疑人被警方抓获归案后,当民警问起为何又放回1千元时,嫌疑人答道:“我们懂法,只有偷了2千元以上才会触犯刑法,我们不偷这么多,就不会被刑事拘留……”
这个回复,让人笑掉大牙.
如果真的懂法,就知道偷盗他人物品是违法甚至涉嫌犯罪的行为,就不应该实施.在他们看来,可能知道偷盗违法也可能犯罪,但是不想坐牢,才特意控制盗窃的金额.然而,只偷2000元,真的不会触犯刑法吗?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根据相关规定,江西省盗窃公私财物价值1500元以上,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规定的“数额较大”.就是说,这四名嫌犯认为偷2000元就不触犯刑法的事情根本不存在.
当然,全国各地在具体的实施过程中,刑法中“数额较大”的标准并不完全统一,有的地方还比2000元要低一些.这四名嫌犯,在网上查到的答案,很可能不是江西省的量刑标准.
那么,如果他们只偷1500元,是不是就不触犯刑法了呢?同样不是.根据有关律师的说法,一是,在某些地区,盗窃者如果两年内达到三次以上盗窃的会被认定为多次盗窃;二是,如果盗窃者多次盗窃,哪怕是不同的受害人,经查实盗窃累计金额达到刑事立案标准,同样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警方称他们为“流窜盗窃团伙”,就表明他们是职业盗窃者,他们在某次盗窃中只拿2000元,并以为可以逃避刑事责任是在掩耳盗铃.简言之,法律根本就没有给他们钻空子的机会.只要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就会得不偿失,这是肯定的.
说起来,这四名嫌犯的法盲行为让人笑掉大牙,然而在生活中,持类似观点的人恐怕不在少数.有人总是拿盗窃的金额说事,以为金额小,不是什么大事.但盗窃金额还真不是 、 的因素.比如,有人长期偷外卖,认为一份外卖几十元钱,被抓住无非是行政处罚,赔点钱或罚点款,事实并不是这样.
2023年3月,澎湃新闻报道,一位鲁姓外卖员三次偷外卖总值306.9元,被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拘役四个月,缓刑四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检察官认为,鲁某多次盗窃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中的“多次盗窃”,最终法院作出如上判决.
这就表明,不违法犯罪,才是聪明人,法律知识学得再多再精,只要伸手就是“法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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