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象新闻记者从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获悉,因案件涉及个人隐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规定,法院采取不公开开庭审理方式。案件审理中法院依法充分保障了当事人的各项诉讼权利。
下午5点左右,陈志显与代理律师杨安明离开江西省德兴市人民法院,陈志显起诉“第三者”的人格纠纷案审理结束。记者了解到,审理过程中妻子俞某和“第三者”并未出庭,案件将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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