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被流浪猫绊倒 投喂者赔24万
时间:2024-03-19 19:50 来源:今日头条 责任编辑:晓锋
原标题:男子被流浪猫绊倒 投喂者赔24万
离了大谱!上海闵行一男子被流浪猫绊倒投喂者判赔 24 万?法院:未接触不担责!据报道,男子罗某被流浪猫绊倒后摔伤,罗某认为经常投喂流浪猫的徐某应当承担责任,将徐某诉至法院,要求赔偿各项损失共计 24 万余元。近日,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了罗某的全部诉讼请求。
经审理查明,罗某在小区散步时,被一只流浪猫绊倒。罗某认为徐某经常在涉案地点投喂流浪猫,流浪猫才会聚集在那里,导致其被猫绊倒,因此要求徐某承担赔偿责任。
徐某则表示,其只是投喂流浪猫,并未实施其他侵权行为,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审理认为,根据侵权责任法的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根据查明的事实,徐某投喂流浪猫的行为,系对流浪猫的喂养,不能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饲养或管理,且罗某也未能提交证据证明徐某存在导致其受伤的过错,因此徐某不应对罗某的损害后果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判决驳回了罗某的全部诉讼请求。宣判后,双方均未上诉,目前判决已生效。
对此,网友们展开了热烈的讨论。有网友认为,投喂流浪猫本身是一种善举,不应该承担责任。他们认为,流浪猫本身就是无主的,徐某投喂只是出于对动物的关心,并没有控制或管理这些流浪猫的权力。而且,罗某也没有提供证据证明徐某存在过错,因此判徐某无责是合理的。
也有网友持不同看法,他们认为虽然徐某没有直接接触流浪猫,但他的投喂行为导致流浪猫聚集在涉案地点,增加了行人被绊倒的风险。因此,徐某应该承担一定的责任。
还有一些网友则关注到了流浪动物的管理问题。他们认为,这起事件也提醒我们应该更加重视流浪动物的管理,采取有效措施减少它们对人们生活和安全的影响。
总之,这起案件引发了人们对流浪动物投喂行为和责任划分的思考。在保护动物的同时,我们也需要关注公共安全和责任的界定。法院的判决在一定程度上明确了投喂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关系,为类似案件提供了参考。同时,也提醒人们在关爱动物的过程中要注意自身行为的影响,避免给他人带来不必要的伤害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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