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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被行李砸中致胎儿死亡 官方通报来了
时间:2025-02-19 20:09   来源:今日头条   责任编辑:沫朵
  原标题:孕妇被行李砸中致胎儿死亡 官方通报来了

  近日,网友张女士在社交媒体上称,1月22日,她在动车上被突然掉落的行李箱砸中腹部,导致7个月的胎儿早产离世。

  2月19日,张女士回复网友留言时表示,“已找到行李的主人,准备起诉。”

  2月19日下午,中国铁路广州局集团有限公司广州客运段官方微博发布情况说明:

  近日,我段注意到网上反映“孕妇在D3702次动车上被行李箱砸伤”信息。经核实,具体情况为:1月22日11时33分许,旅客叶先生在南宁东站登上D3702次列车(佛山西站至崇左南站)后,将所携带的黑色行李箱放置在贴有“连接部位 勿放行李”安全标识字样的行李架隔断处,列车启动时,行李箱掉落砸伤旅客张女士。

  事发后,列车工作人员立即广播寻医,配合医生旅客开展现场救治。列车运行11分钟到达南宁站后,旅客张女士在旅客叶先生和医生旅客的陪同下前往医院治疗。期间,铁路部门持续跟踪了解治疗情况。对婴儿早产并不幸离世,铁路部门向旅客张女士及其家属深表同情与慰问。

  后续,我段将依法依规做好相关工作。

  【多知道点儿】
 
  行李摆放注意事项:
 
  行李架、大件行李存放处的物品须摆放平稳、牢固、整齐。
 
  大件行李放在大件行李存放处,不占用席位、不堵塞通道;如果大件行李存放处已放满,可将行李放置在车厢末端座椅靠背后面的空隙处。
 
  锐器、易碎品、杆状物品及重物等,放在席位下面或大件行李存放处。
 
  衣帽钩限挂衣帽、服饰等轻质物品。
 
  小桌板承重能力有限,使用时不要超过承重范围,放置在小桌板上的水杯一定要盖好杯盖,防止洒水、烫伤。
 
  如果乘坐火车受伤,应由谁负责?
 
  此前,北京海淀法院公布了一起案例,女子乘高铁时被其他旅客的行李砸伤,铁路公司被判赔偿医疗费和交通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规定了客运合同中的旅客人身伤亡责任,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
 
  法官提醒各位旅客,安全是乘坐火车出行的首要注意事项,应遵守安全员的引导进行安检、有序乘车、放置行李,如发生非因自身健康原因或自身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伤亡事故时,可向列车承运人主张赔偿责任。同时,列车承运方应当进一步加强旅客安全保障工作,对乘车过程中的事故风险点进行排查处理,做好安检工作杜绝违禁品进站上车,车辆启动前检查行李放置情况,完善应急预案并配备应急处置人员,维护好旅客旅途中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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