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永顺
台海网12月7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宋军营 文/图) 遭遇飞车抢夺后,开着轿车追歹徒,将歹徒摩托车碰倒了,其中一名歹徒摔倒后,被一辆路过的货车碾死。37岁的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人陈永顺没想到,自己由此从飞车抢夺受害人,变成一名刑事案件被告人。昨日,泉州洛江区法院开庭审理此案,但未当庭宣判。
追撞抢匪 抢匪被货车碾死
昨日下午,陈永顺和亲友10多人早早来到泉州洛江区法院门口等待开庭。抢劫一方的死者家属和活着的一个同伙无人到场。陈永顺他没有请辩护律师,也没有申请法律援助,因为他认为自己有理。
陈永顺对导报记者说,他在老家泉州台商投资区洛阳镇经营一家窗帘店。今年6月19日中午,他在路边打开车门准备上车时,脖子上价值6900多元的金项链遭两人飞车抢夺,他启动轿车追了上去。追到洛阳江边上,他用轿车撞了两名歹徒的摩托车尾巴,摩托车一阵摇晃,立刻左拐逆向往洛江方向加速逃窜,当摩托车再次左拐时,被陈永顺追上并撞倒,两名歹徒摔在路面上。此时,一辆正常行驶的货车紧急刹车,但摩托车连同车手还是被卷进车轮底下,骑手当场被碾死。
飞车抢夺 死者干了很多起
当时,陈永顺并不知道骑车的歹徒被碾死,也没去管他。看见后座的歹徒摔倒后爬起,踉踉跄跄跑到马路对面,手里还抓着金项链,他下车追了过去。但在与歹徒搏斗中,陈永顺右手被歹徒打骨折。歹徒趁机逃脱了。
陈永顺随后报警。经调查,死者崔某超35岁,安徽人,父母妻儿也在泉州。他与他人合伙飞车抢夺多起。6月19日中午,他开摩托载着郝某抢走陈永顺的金项链后,逃窜时看到一男子举着手机在拍照,又飞车抢走了手机。
事后,陈永顺右手掌骨折经法医鉴定,伤情达到轻伤。警方初步认定陈永顺涉嫌故意伤害罪,对其监视居住。经调解,陈永顺赔付了死者家属15万元。
检方: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究责
检方认为,陈永顺为使自己的财产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使用防卫手段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法侵害人死亡,应以过失致人死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检方认为,事发路段路况复杂,交通繁忙,陈永顺应当预见到撞死人的后果,但他并未停止其行为,导致歹徒死亡。休庭后检方公诉人在接受导报记者采访时说:“抢夺犯可以去追,但关键是不能出人命。”
庭审中,陈永顺说他根本就没想到歹徒会被货车碾死。在最后陈述中,他希望法院判缓刑或者免于处罚。
泉州致一律师所苏律师认为,抢匪驾车逃窜,没有考虑后果,自己要承担责任;陈永顺开车撞击,导致摩托车连人带车摔倒,也需要承担责任。他们的责任谁轻谁重,是量刑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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