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今年9月份,江苏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江苏省县级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实施意见》,其中提到“建立政府、部门与药品生产、流通企业谈判机制,合理压缩药品生产流通环节利润,用于发展医疗事业”。这样一条规定跟此事件有怎样的必然联系?常熟市卫生局称:正是在省里文件精神的指导下,各地县级医院向药商要钱。
卫生局:“省里的精神就是医院不好直接跟供应商谈,但政府出面谈这个折扣是可以的。省政府办公厅9月份有个文件,允许政府部门出面跟供应商谈压缩流通领域(的费用),临床费、办公费等。”
不过,在药商们看来,这笔钱实际上转嫁到了药品生产厂商身上。
药商:“药商是厂家的代表,就是向厂家要钱,我们的钱也是厂家的钱。我们跟厂家反映,厂家再让利。”
这笔费用最终由药品厂商埋单,在药品供应商看来,这种让利方式,也有弊端。
药商:这样有两个结果。第一,有一些市场需求量不大的,生产成本高的,但确实是患者必须急需的救命药品,这样有些生产企业就会退出市场;第二,生产企业为了保持利润,压缩成本,结果就造成一些药品的质量不是很稳定。
药商们的担心是否值得重视?苏州市卫生部门如何解释此事?中国之声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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