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隐患治理
时间:2016-08-24 20:18 来源:省安全监管局 责任编辑:毛青青
近日,四川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印发《四川省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隐患治理工作方案》(川安办〔2016〕38号),要求各级政府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监管的原则,组织国土资源、安全监管等部门,全面开展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采空区事故隐患综合治理工作,坚决遏制因采空区引发的重特大事故发生。
《方案》要求,各地要进一步细化采空区治理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治理重点和工作措施,依法落实相关部门职责,积极推进采空区治理工作,2016年启动重点矿山采空区的治理任务,2017年基本完成“三下”开采、石膏矿等影响大的非金属矿采空区、大面积连片和总体积较大的采空区治理任务,2018年基本完成全部采空区事故隐患治理任务。矿山企业要自行或委托中介机构对采空区开展详细调查,进行危险性分析,编制采空区分布图,建立采空区数据库,并编制针对性的防治方案。对尚未开展治理或无法开展治理、存在突发性采空区坍塌隐患的,要采取设置警示牌、发放避险明白卡、制定避险应急预案、开展搬迁避让等预防措施。采空区治理结束后,应由矿山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组织验收。对历史遗留下来的、开采主体已不存在的“无主”采空区,要组织国土、财政、环保、安监等部门,按照矿山地质环境治理要求,筹集治理资金,实施预防和治理工程,确保“无主”采空区治理任务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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