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原以为起诉子女赡养的案件立案很麻烦,没想到你们主动上门来立案,感谢法庭的同志!”5月4日,广安区龙台镇白桥村村民张全家老人握着该区法院恒升法庭法官的手说。
原告张全家年逾九旬,身患多种疾病,无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照顾和护理。张全家的两个子女有赡养老人的能力,却拒不履行赡养义务,故张全家将其子女起诉至法院,要求对其尽赡养义务。
恒升法庭的法官了解到张全家的情况后,主动和当地村委会取得联系,经过几次沟通,于5月4日带着准备好的相关立案手续,到张全家老人家中进行立案,并送达相关的法律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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