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华蓥市委市政府正式批准决定,将该市百岁老人高龄津贴标准由原来的每人每月200元提高到每人每月300元,所需资金由市财政承担。原有的个人申请、村居审核、乡镇复核、身份认定、审批发放等程序不变。
本次调整百岁老人高龄津贴标准,旨在进一步提高老年人的社会福利水平,全面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使更多老年人共享社会发展成果,体现党和政府对高龄老人的关怀。据统计,该市目前将有15名百岁老人从中受益。
据悉,高龄津贴制度是该市政府于2015年8月建立实施的,专为80周岁以上高龄老人解决基本生活问题、提高生活质量的福利性补贴制度。发放标准为:年龄在80-89周岁每人每月30元,90-99周岁每人每月100元,100周岁及以上每人每月200元。核定低保、低收入居民家庭等困难群体时,高龄津贴不计入家庭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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