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大竹县坚持“能合则合、能放则放、能快则快、能简则简”的原则,加强政策宣传和部门联动,大力实施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前置审批改后置审批、“三证合一”登记等一系列商事制度改革,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加快形成“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生动局面,有力推动了县域经济追赶超越、转型发展。据悉,今年上半年,大竹县实现民营经济增加值85.98亿元,同比增长9.7%。
该县将商事制度改革纳入全县深化改革重要内容,成立商事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建立联席会议、信息通报、督查考核等工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合力推动改革措施落地。利用电视、门户网站、微信、微博等载体,全方位宣传解读改革相关政策措施,提升改革知晓度,营造全社会关心改革、理解改革、支持改革的良好舆论氛围,增强群众参与度和获得感。加强窗口人员培训,实现业务骨干培训覆盖率100%,着力提升审批效率。实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双轨制”登记方式,县工商质监局驻县政务服务中心登记窗口和各基层工商质监站(所)均可办理辖区内个体工商户登记业务,分流业务办理,方便群众办事。
与此同时,该县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落实注册资本“宽进”改革,降低创业成本。取消公司制企业 注册资本规定,不限制股东首次出资比例和货币出资比例,实行注册资本认缴制度,实现“零出资”准入。将134项前置审批改为后置审批,全面推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实施“一照一码”登记模式,加快市场准入。放宽经营场所限制,实施“住改商”、“一址多照”和“一照多址”制度,有效释放场地资源,降低运营成本,激发全民干事创业活力。改革以来,全县新登记注册市场主体5352户,带动就业1.12万人,平均每天新登记市场主体11户。
该县还着力营造有序市场环境,建立“双告知”制度,强化部门联管。工商质检部门在登记受理环节发出告知书,明确市场主体从事相关经营须取得的许可项目和同级相关审批部门,并要求企业书面 取得有关许可后方可开展生产经营;向相关审批部门同步推送需后置审批的新设立市场主体登记信息,加强信息互联互通,方便后置部门监管,防止出现监管真空。建立企业“黑名单”和企业异常名录制度,健全信用制约机制,依法对失信企业和个人在市场准入、融资信用等方面予以限制或禁止,加快推进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信用体系建设,着力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信用约束,引导市场主体自律,促进综合监管到位。目前,该县已对17家有失信行为的企业实施登记受限、信用异常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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