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何中华表示,行人闯红灯的现象确实对城市的交通秩序有很大的影响,而且就现状来看,仅靠市民的自觉还达不到应有的效果,实行罚款这种和行人有直接经济利益相关的处罚方式,在一定程度上能帮助和引导市民形成一种好的习惯。
“至于交警在执行时的可行性问题,有待进一步细化和研究,比如行人没带钱的话也可以采取先登记身份证号码,然后到指定地点交罚款的方式解决。”何中华说。
山东省政协常委、山东建筑大学教授邓相超则“就行人闯红灯制定相关的罚款规定,这样做不仅提升城市形象也能减少拥堵,其实不止中国,澳大利亚、美国等在行人闯红灯上也都是重罚,甚至罚金更高。此外,严格的处罚措施也能避免路口有信号灯的前提下还配备协管员,造成资源浪费。”
谈到具体执行问题,邓相超说,“一旦制定就要严格执行,严格起来才能从根本上杜绝从众心理,石家庄之所以对群体性闯红灯者处罚前三名,目的就是要遏制这种从众心理,其他诸如赶时间、没带钱等的闯红灯理由在执行中都不能纵容,规定出台后,具体的实施细节也要考虑到位,绝不能让违规者有空子可钻。”
小编寄语:
对行人闯红灯罚款,很多城市都有,只是罚款金额不同而已。但真正有几人闯了红灯被罚呢?警察很忙是现实,协警执法权受质疑也是现实,如今闯红灯的人那么多,罚不过来恐怕也是必然。整治交通违法,相关部门一直在努力,但最有效的办法还是加强公民自觉守规意识,该停时停,该慢时慢。
对闯红灯的重罚,应该有;但国人的自觉,更不能少。编辑:黄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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