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自行车“新国标”于9月1日起实施,其中规定,“40公斤以上、时速20公里以上的电动自行车,称为轻便电动摩托车或电动摩托车,划入机动车范畴。”据了解,新国标实施后,交管部门将对符合机动车标准、同时具有工信部及公安部机动车公告的产品受理注册登记,驾驶者要办理上牌照、考驾照、买保险等手续后才可以合法上路。
但记者了解到,由于广元尚未出台相关配套政策,该规定暂未执行。
对于新规市民王先生认为,电动车是普通市民最基本最常用的交通工具,价格便宜使用方便,新规出台使电动车失去了“方便”的功能。另外王先生还提到,根本就没有时速低于20公里的电动车。
对此,记者走访了市城区多家电动车专卖店后也证实,现在销售的电动车时速都没有低于20公里的。
广元非机动车管理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针对广元地区配套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管理办法尚未出台。对于时速在20公里以上、50公里以下,重量超过40公斤的电动车被作为轻便摩托车而纳入机动车管理范畴,广元暂时还没有执行。目前,只是要求电瓶车用户要到非机动车管理所上户登记。
广元晚报实习记者 鄢怀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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