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加多宝集团亮出了一份从未公布过的《商标许可协议》,意图证明其合法使用王老吉商标尚在有效期。该协议于2003年5月与广州医药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协议规定,广药集团授权加多宝集团的母公司鸿道集团 使用生产和销售“王老吉”红色罐装及瓶装凉茶的权利,使用期限是从2003年1月20日到2013年1月19日。加多宝方面强调,目前市场上流通销售的带有“王老吉”商标的加多宝凉茶产品是在裁决生效之前生产、并且按双方约定的标准支付过商标使用费的,是完全合法的。
广药集团近期推出一款外包装与加多宝红罐凉茶极其相似的产品,加多宝认为“已经造成侵权”,并向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提交了仲裁申请,要求对广药的违约行为进行仲裁。此外,对于包装装潢、广告创意和广告语等方面的侵权,加多宝已向北京一中院提起诉讼,并于7月6日立案。
昨天,广药方面给记者发来声明表示:加多宝昨天所出示的合同是上述两份补充协议的附属备案合同,用于工商备案。而今年5月9日仲裁委已经裁决这两份补充协议无效,那么附属备案合同亦无效。(记者窦媛媛)
(责任编辑:刘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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