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项条例草案分别为《食品通用制作规程、危险性分析与风险防范控制》和《人食用农产品种植、收获、包装和储存标准》,旨在落实先期由美国国会参议院和众议院通过、继而由总统贝拉克·奥巴马2011年1月4日签署的 《食品和药物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
受药管局监管范围内80%的食品供应适用这一法案,包括农产品、乳制品和海产品。牛肉、家禽和一些蛋制品受农业部监管。法案主旨是赋予药管局防范疾病暴发的必要手段,而不仅仅在消费者食用受污染食品后作出反应。
法案增加对药管局的授权,包括可以强制企业召回产品、有权检查农场和食品工厂内部记录。法案要求药管局增加2000名检查人员,尤其针对易受污染的“高危”设施。
卫生与公众服务部长凯瑟琳·西贝利厄斯4日在一份声明中说:“《食品和药物管理局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是一部以常识为依据的法律,把维护食品安全的重点从(对安全事件作出)反应转为防范。 ”
4日发布的两项条例一旦生效,美国将首次施行一套强制标准,用以防范农场正在种植或已经收获的农产品受到污染;另外,美国食品制造商须制定规划,用以防范产品诱发传染疾病。
(责任编辑:张欣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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