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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嫁险”实为“噱头” 不会对离婚损失作出赔偿 财经滚动 南方
时间:2012-07-13 08:35   来源:四川在线   责任编辑:毛青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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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嫁险”实为“噱头” 不会对离婚损失作出赔偿

2012-07-12 08:11:00 来源: 滨海时报  暂无网友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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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近有传闻称,只要投保‘婚嫁险’,投保者如果到了一定年龄还没结婚,保险公司就会赔钱?这种保险靠谱吗?是不是‘剩男’‘剩女’投保该险很划算呢?”昨日,本报读者杨女士向记者咨询道。对此,记者采访到新区多家保险公司了解到,目前市场上的“婚嫁险”实为“噱头”,只是一份普通的儿童险,约定被保险人到了某一年龄就可以领取婚嫁金,与是否结婚无关。

  “‘婚嫁险’多为少儿险产品里的一种,由于该险种的保险生存金可累积生息到25周岁左右领取,因此,被起了很形象的名字‘婚嫁金’,来忽悠消费者投保。”据某保险业内人士透露,该险种与养老保险性质相同,投保者大多在十岁以前开始投保,每年交纳一定的保费,直到25岁以后返还,跟存嫁妆的性质相同,也就是说,到了适婚年龄会有钱结婚,而不是没没结婚就给赔钱。

  此外,记者了解到,目前部分保险公司推出的“婚姻险”,也是一种炒作噱头。“婚姻险约定权益归属只为女性,万一婚变导致退保,其退保金不再作为夫妻共同财产分割,而只能归属女方。”该保险业内人士提醒投保者,此“婚姻险”实质上是一款分红型年金保险,不会对离婚损失作出赔偿。

作者:胡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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