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中标公告却显示,仅钢结构工程中标金额就达111889584元,接近官方公布的1.12亿元。一位招投标行业的业内人士说,根据中标公告显示,桩基础工程中标金额为431.33万元,幕墙工程中标金额为3634.9万元,加上尚未显示的亮化工程、周边景观工程,“生命之环”的实际投资金额保守估算应在1.8-2亿元。
工商资料显示,“生命之环”工程的建设单位是抚顺经济开发区城建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3.08亿元,法定代表人佟泽宾为沈抚新城管委会主任。在“生命之环”工程的招标公告上,关于工程建设资金来源一栏,注明的是“贷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九条规定:“招标人应当有进行招标项目的相应资金或者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并应当在招标文件中如实载明。”
“一般甲方在招标公告里都需注明项目的资金来源,而且还要向招投标监管部门提供资金来源证明,所以按照程序和逻辑来说,资金来源是不能随意更改的。”上述招投标的业内人士告诉记者,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甲方按照施工进度付给乙方一定的工程款项,工程项目的实际花费一般会高于中标金额。
赵奎家说,“生命之环”工程的建设采取的是类BT模式,工程款全部来自财政资金,前期建设资金由城投公司贷款垫付,按照工程进度,政府分批偿付工程款。
据吴建波称,沈抚新城2011年的一般预算收入近24亿,2012年预计完成一般预算收入33亿。
从账面上来看,沈抚新城完全有能力偿付“生命之环”工程款,但背后的政府负债情况也不容忽视。
把沈抚新城作为转型出路的抚顺市政府有巨额的债务偿还负担。2011年6月29日,抚顺市财政局局长于扬福在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说,截至2010年末,全市政府债务总额157.8亿元,目前这些债务均已到了偿还高峰期,地方财政偿还能力有限,特别是中央再贷款只能被动等待扣款,加大了财政收支平衡的风险。
抚顺市审计局局长于景森在此次会议上也披露,截至2010年末,全地区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担保债务和其他债务共计157.8亿元,其中:市本级(含抚顺经济技术开发区)135.4亿元、抚顺县2.3亿元、清原县2.8亿元、新宾县2.6亿元、新抚区3.1亿元、望花区1亿元、东洲区(含高新区)9.3亿元、顺城区1.3亿元。
“从目前我市政府性债务率和偿债率看,总体上没有超过国际常用风险警戒线。”于景森说,从2011年开始,抚顺市集中进入偿债高峰期,2011年至2015年市本级及县区将偿还64亿元,虽然市本级及各县区财政收入规模不断扩大,“但可支配财力仍然相对有限,偿债压力较大。”
由此分析,正处于建设高峰期的沈抚新城,政府负债额也非小数。
“小账”与“大账”
在政府债务沉重,财力紧张的情况下,耗巨资建设的地标引来更多的质疑。
“有市民提出花这么多钱,没有使用功能比较浪费,所以我们提出增加蹦极项目,但生命之环 处在150米以上,远远超过40多米的人体承受极限,在专家论证被否决。”沈抚新城管委会城建局一位官员此前在接受媒体采访时称。
蹦极项目夭折后,“生命之环”的功能除了本身的景观功能外,还增加了旅游观光缆车和媒介广告功能。
据赵奎家介绍,建成后的“生命之环”内侧能再现当晚月亮的形状,1.2万只LED灯还能投放广告功能。
至于日后“生命之环”的运营效益,沈抚新城管委会经济发展局副局长李锋表示:“2012年新城生态旅游区就接待了300万游客,如果有100万人坐‘生命之环’观光缆车的话,一张票50元,一年的票务收入就能达到5000万,还不包括它做广告的收入。”
虽然如此,“生命之环”要在短期内要收回成本仍比较困难,“五六年想收回成本是不可能的。”赵奎家说。
之前,国内的一些城市地标建成后盈利效果并不理想。2006年建成的“南昌之星”摩天轮,投资总额1亿元,高153米,负责“南昌之星”运营的南昌之星旅游文化发展有限公司在2008年末的利润总额仅为25.68万元。
对此,吴建波认为不能仅盯着“小账”,还应该算算大账。
“生命之环展现了新城的高品质规划和独特的人文景观,传递了发展的信心和气度,其回报将远远超过投资”,他说,“现在看来,作为城市地标的引领功能,主题公园的观赏功能,还有旅游娱乐功能、商业服务功能等都初步显现出来了。”
吴建波举例说,2007年新城核心区的土地基准地价仅为80万/亩,自“生命之环”等一些市政工程把环境优化后,现在该地段的土地拍卖价都在每亩两三百万。
赵奎家也表示:“在招商过程中,客商对包括‘生命之环’在内的景观设计和发展规划很感兴趣,仅‘生命之环’附近的中央商务区,就有15家个体投资超过40亿元的商业地产项目在这里建成,附近的地价、物业明显升值,现在周边楼盘都打着‘生命之环’的广告销售楼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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