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有自己的征集原则,首先要看是不是我们博物馆收藏的缺环,每个博物馆都有自己的收藏范围和特色;其次要符合我们的研究需要;再就是要满足我们的陈列需要。最重要的一点是红线不能踩,非法文物我们坚决不征集。”
而藏品也并非各博物馆需要什么就能够收到什么,还要看社会上出现什么。“在有了一定的目标之后,再由具体部门提出需求,然后通过很严密的鉴定制度、定价询价制度以及批准制度,每一个环节之间都存在制约。”
不过该省级博物馆负责人告诉记者,台北故宫博物院所谓的“严门槛”更多的应该是从文物的价值和珍贵程度的角度来理解的。就征集流程来看,最普通的文物与最贵重的文物其入藏流程都是一样的。
而哪怕再严格的制度,如果没有很好执行,也会沦为一纸空文。上述收到存疑品的杭州南宋官窑博物馆,在征集之初,也邀请了4位权威专家,“4位专家对每一件藏品都一一上手鉴定。按照规定,每件藏品必须得到4位专家的一致肯定才能得以征集,每位专家都有一票否决权”,但最后藏品还是鬼使神差地入馆了。
一些偏远地方出土的文物,博物馆进行征集的惯例是,文物在哪里出土,就归哪里博物馆保存,呈报制度成为一纸空文,这样后续的登记、管理工作自然无法实施。于是,一些地方博物馆的内部人员在利益的驱动下,又缺乏足够的监管力度,难免会铤而走险,甚至发生监守自盗的事件。事实上,这样的报道并不在少数。
“归根结底还是要看不同博物馆的业务水平以及馆内专家的水平。没办法一概而论或将文物征集流程推而广之。国内博物馆也有文物征集方面做得很好,被视为业界翘楚的。”一名省级博物馆负责人说。
“不会无条件向社会开放文物寄存”
与大陆的博物馆藏品征集有所区别的是,台北故宫博物院于其藏品征集办法中明文规定接受“私人庋藏的文物寄存”。而大陆虽然也有一些博物馆有表态说可以接受私人寄存,但相关法规并无这方面的规定。
前北京故宫博物院院长郑欣淼在其著作《天府永藏》中,对台北故宫博物院寄存藏品的征集模式做了介绍,他说,“台北故宫于1969年制订藏品征集办法,其后经过两次修正,办法中除了收购、捐赠者外,第四章为寄存,明定得接受私人庋藏的文物寄存。寄存文物,需经台北故宫评定,如认为无价值者,则部分或全部谢绝。凡寄存的,其所有权仍属于寄存者,但台北故宫可用于展陈,并在说明中注明寄存者的姓名与堂号。寄存时间不得少于5年,期满后,经双方同意可延长,或由寄存者取回。凡寄存的文物,台北故宫在典管维护上视同自藏。”
台北故宫接受寄存始于1967年,学者罗家伦先生将其所藏明末四僧画轴5幅寄存。一些寄存后来改成了捐赠。如罗家伦先生的画,在其卒后,由其夫人依其遗愿改为捐赠。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