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1日强制性国家标准《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正式出台。标准指出,从明年2月1日起,所有在售的红木家具都必须符合新标准,否则将禁止销售。然而,新规能否从根本上遏制红木市场乱象?
对于喜爱传统文化的人来说,红木家具的沉稳和内敛,始终是他们难以割舍的一份情愫。在某时尚杂志担任编辑的董女士就是红木家具的拥趸。“因为对红木家具的喜爱,我会经常逛红木家具市场。但总感觉水挺深的。不过现在有了强制性的国家标准,消费者可以明明白白地消费,对消费者来讲是一件好事儿。”
今年8月1日强制性国家标准《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正式出台,该标准对红木家具的产品分类、产品命名进行了规范,并规定红木家具产品必须配备全国统一的产品质量明示卡。一旦消费者发现产品有质量问题,该卡将成为其维权的主要依据。
不达新标产品将禁销
据了解,相对于2000年的《红木》国家标准,今年8月1日出台的《红木家具通用技术条件》更多地是对家具成品进行明确的规范和细分。新标准从术语和定义上对红木进行了规范,将采用全红木材质、主体红木和包覆式红木制成的家具,统称为红木家具,其中对于产品命名及用材比例分类、要求、质量明示等列为强制性标准。“产品质量明示卡是新国标的一大亮点。”参与新国标制定的一位负责人告诉记者,新国标规定每件红木家具必须有《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消费者购买时,若发现自己购买的红木家具“货不对板”,可将《红木家具产品质量明示卡》作为申诉和索赔的证据,有利于消费者维权。“新国标还要求,从标准出台之日起6个月后,即自2013年2月1日起,红木家具产品就必须具备"一书一卡一证"。也就是一份产品使用说明书、一张产品质量明示卡和一张产品等级证,内容须包括产品执行标准、产品分类、产品名称、产品型号、规格、生产日期等,只有证件齐全的产品才能流入市场。”该负责人告诉记者,从明年2月起,所有在售红木家具都必须符合新标准,否则禁止销售。
他表示,这种新规则是对红木家具身份和质量的三重保证,也是责成品牌对红木家具真实信息明确化的手段,将有效降低消费者的购买风险。
多数商家并不知情
在位于北京南三环的红博馆,记者随机走访了四五家店,发现大多数的红木家具品牌店内并没有把相应的产品质量明示卡等证件展示出来供消费者参考。当记者询问如何保证家具产品品质时,多数商家店员均表示:“我们卖的都是品牌产品,消费者大可放心,当确定购买时,我们会在合同内注明产品的原产地、用料、工艺及价格,保证产品的货真价实。”甚至有店家言词凿凿:“有了这份合同,是可以打官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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