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川北在线
微信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地下文物保护法规不健全:法律体系需推进(3)
时间:2012-12-22 19:50   来源: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毛青青

  张松认为,要想真正保护好地下文物,仅出台《地下文物保护规定》还不够,相关的法律也必须跟进。我国现行法律中,只有《文物保护法》涉及地下文物保护。他认为,《城市规划法》、《土地法》、《刑法》等相关法律都应相应涉及地下文物保护,否则很难达到预期的效果。

  以《物权法》为例,现行《物权法》中对于个人私有财产有一系列规定,但没有对于文物产权的规定。对于严重破坏文物者需要判刑,这就应该在《刑法》中有所规定。而目前对于破坏地下文物行为的处罚一般仅仅是罚款。“开发商的套路是先破坏了,大不了罚款,罚个50万、100万元根本不在乎,一个项目涉及到几亿元的资金呢。而要追查刑事责任时,指挥的人、负责的人很少承担刑事责任,具体破坏的人,一般是农民工成为替罪羊。在国外对这些是有明确规定的,责任人该负什么责任应该是很清楚的。”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

>>相关文章
川北在线-川北全搜索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注明"来源:XXX(非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②本站所载之信息仅为网民提供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本站信息接受广大网民的监督、投诉、批评。
③本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不原创、不存储视频,所有视频均分享自其他视频分享网站,如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处理。



图库
合作媒体
金宠物 绿植迷
法律顾问:ITLAW-庄毅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