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欢迎来到川北在线
微信
腾讯微博
新浪微博
全国开展可移动文物普查
时间:2012-12-22 19:51   来源:川北在线综合报道   责任编辑:毛青青

  中新网12月20日电 据国家文物局网站消息,12月14日,国家文物局向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文物局(文化厅)、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文物局印发《关于落实国务院通知精神认真做好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文物部门认真学习国务院10月8日发布的《关于开展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并按照《通知》要求及时成立相应的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物普查工作机构,督促文物收藏比较集中的部门和重要文物收藏单位成立普查工作机构。

  按照《通知》要求,省级文物行政部门要制定本省第一次全国可移动文物普查实施方案、宣传方案、培训方案,以及本省可移动文物普查的程序和操作规程,建立可移动文物认定专家库。同时,督促各文博单位进一步做好文物清库登记,加快推进文物档案及其数字化建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根据普查结果,编制普查报告,建立普查档案和本行政区域内的国有可移动文物名录,并进一步加大保护管理力度。

  按照《通知》要求,此次普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地方分别承担,并分别列入中央和地方相应年度的财政预算。同时,各级普查机构要加强基层单位文物认定和信息登录人员的统一培训,准确掌握普查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

  通知要求,省级文物行政部门于2013年3月1日前将普查实施方案(要包含本省可移动文物认定程序和操作规程,并另附宣传方案、培训方案)、普查机构及联系方式、专家库名单报国家文物局。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

>>相关文章
川北在线-川北全搜索版权与免责声明
①凡注明"来源:XXX(非在线)"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本网不承担此类稿件侵权行为的连带责任。
②本站所载之信息仅为网民提供参考之用,不构成任何投资建议,文章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其真实性由作者或稿源方负责,本站信息接受广大网民的监督、投诉、批评。
③本站转载纯粹出于为网民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本站不原创、不存储视频,所有视频均分享自其他视频分享网站,如涉及到您的版权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站将及时进行删除处理。



图库
合作媒体
金宠物 绿植迷
法律顾问:ITLAW-庄毅雄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