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则上每剂次补助不低于5元
卫生部日前发出通知,强调加强预防接种工作。通知指出,预防接种工作是政府提供的一项重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又是一项社会性非常强的公共卫生工作。而近年我国部分疫苗针对传染病出现局部暴发,尤其是新疆发生脊灰输入疫情,暴露出预防接种工作在部分地区有滑坡趋势,需要特别予以加强。
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把预防接种工作作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重中之重,优先保障,要明确补助标准,保障经费落实。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合理测算预防接种补助标准,按照“钱随事走”原则对承担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含应急强化免疫)接种任务的单位进行补助,原则上每接种1剂次不低于5元,其中采取入户接种形式的农牧区、边远山区、海岛等交通不便地区要根据实际工作量、工作时间等提高接种补助标准。要将预防接种任务完成情况,尤其是流动人口集聚区和农牧区、边远山区、海岛等交通不便地区预防接种完成情况,作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的先决条件。要将疾控机构对接种单位的日常考核纳入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考核,建立“一票否决”制,预防接种工作考核不合格的地区、单位或个人,不能评优评先;预防接种工作落实不力,造成传染病流行的,要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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