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主办、山东省文化厅承办的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评审会近日在威海举行。
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是繁荣发展艺术科学、促进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体现着国家在文化艺术领域的科研要求与水准。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申报工作得到全国艺术研究工作者积极响应。在申报期限内,共收到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申报的课题2624项,申报量呈迅猛递增之势。
为适应新的任务要求,不断提高立项质量,发挥好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的导向性、示范性作用,文化部文化科技司暨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对繁荣发展哲学社会科学做出的一系列重大部署,认真学习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今年4月召开的“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评审工作会议”精神,不断规范评审工作,进一步保证艺术学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
在评审会正式召开之前,采取了匿名通讯初评的方式,使评审程序更为完备。经过严格遴选,97名来自全国各地的文化艺术研究专家担任了初评评委。匿名通讯初评每个项目由3至5名评委审阅论证活页,评委针该课题的选题、论证、研究基础三项内容进行“背靠背”打分,最后根据项目得分排名情况,按照一定比例划定初评入围名单。经过统计,共确定544项初评入围项目,初评入围比例为申报课题总量的20.7%。
此次评审会进一步强化了评委轮换制度。按照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国家社科基金评审立项工作的暂行办法》要求,评委实行轮换制度,一般五年内参加二到三次评审会议。坚持回避制度,当年作为负责人申报项目者,不能为评委;存在本人为项目组成员、与项目申报人有近亲属或师生关系,以及其他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情况,评委需主动申请回避。
评委们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参与工作,把坚持正确导向贯彻工作始终,把突出国家水准贯穿工作始终。从2007年开始,驻文化部纪检组监察局参与评审,对评审工作进行监督检查。经过几年的努力,在艺术学项目评审工作中,纪检监察部门参与评审已形成长效机制。本年度评审会,驻文化部纪检组监察局派员到会讲话,对评审程序、评委纪律、工作人员纪律等方面提出了严格要求,并全程驻会监督项目评议及投票、计票工作。
经过匿名通讯初评和会议评审两轮评审,现已形成2012年度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建议立项名单,最终立项结果将经全国艺术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批后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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