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中国作家维权联盟起诉苹果公司侵权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宣判,苹果公司因其应用商店“惹祸”,被判赔偿慕容雪村等8位作家经济损失41.2万元及因诉讼支出的合理费用1.8万元。而据媒体披露,此前作家维权联盟总共发起三轮诉讼,20多名作家中,已有13人的诉求获得立案,共计索赔额逾2300万元。而今年10月进行的法院先行审理的8位作家34部作品的侵权索赔额则在1000余万元,但昨日宣判的赔偿数额与原告所提诉求相差较大。
作家维权联盟:耗时4个月收集证据
据悉,去年,韩寒、慕容雪村等20多位作家发现自己的作品在未经任何授权的情况下,被苹果应用程序商店摆上“货架”出售,此后,作家们组成维权联盟采取集体诉讼的形式,就苹果公司涉嫌盗版侵权提起诉讼。
据了解,作家维权联盟此前已经进行过三轮起诉,其中去年10月、12月两轮起诉总共向苹果公司主张约1200万元的赔偿,而今年2月进行的第三轮起诉,又提出1112万余元的索赔,20多名作家中,已经有13人的诉求获得立案,共计索赔逾2300万元。
据媒体披露,作家维权联盟决定维权的时间是在2011年3月,但真正付诸法律行动在2011年7月,作家维权联盟的代理人王国华律师对媒体表示,本案在取证上最关键的是如何证明苹果公司存在侵权行为,因此用了4个月的时间收集证据、完善法律文书等。
苹果公司:曾极力撇清关系
据了解,在今年10月份的开庭审理中,法院先行审理的8位作家34部作品的侵权索赔额在1000余万元,也就是昨日宣判的8位作家的起诉。而据媒体披露,在10月的开庭交锋中,作家维权联盟放弃了此前提出的关闭苹果应用程序商店的诉讼请求,而要求苹果公司立即停止侵权,删除苹果应用程序商店中的涉案作品,在苹果应用程序商店首页连续30天刊登道歉,赔偿经济损失及其他合理费用。
但苹果方面表示,苹果公司不应是本案的适合被告,请求法院将本案涉案作品应用程序的开发者和苹果应用商店的运营公司某卢森堡公司追加为被告,以便查清案情。对停止侵权及删除侵权作品的诉求,苹果则认为,该公司已经对相关作品进行了删除,不存在侵权行为,亦无需承担赔偿等相关责任。但据王国华介绍,开发者把没有经过作家许可的作品上传到苹果的AppStore,而AppStore并未对作品的权利进行审查,便有偿提供给用户下载,苹果从收益中分得30%,余下70%归开发者。
律师说法:苹果应当负有把关不严的责任
有律师昨日对本报记者表示,即使是第三方公司开发的应用,但应用程序在苹果商店出售,苹果也应当负有把关不严的责任,应承担相应责任,对于原告索赔上千万元,而此次赔偿仅几十万元,该律师表示,赔偿的多少应根据具体损失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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