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国文艺工作座谈会议和《 中央关于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艺的意见》精神,繁荣成都文学创作,吸引文学人才,培养文学新人,推出一批反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彰显成都历史文化底蕴、体现成都魅力、时代气息浓郁的文学作品。2016年,成都文学院继续开展“深入生活、扎根人民”成都元素文学创作活动,面向社会公开选聘2016年(第七届)签约作家,扶持 文学作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将“宏大叙事”的国家梦和“具体而微”的个人梦相结合,体现成都改革发展成就、讴歌人民美好生活的深度题材作品,要求具有浓郁的成都历史文化底蕴、基调积极鲜明,能够形象准确地表达和体现“中国梦成都篇章”主旋律,具有较高艺术性和思想性的个人原创作品(尤其是长篇小说),在作品的创作和出版上给予一定的资金扶持。鼓励艺术的创新和探索,坚持文学的基本价值观,提倡厚重、大气、深刻的写作,强调作家对社会责任的承担。
二、体裁及题材要求
签约作品体裁要求为长篇小说(含网络文学出版、儿童文学)、长篇报告文学、长篇纪实文学、传记文学、散文集、诗集、电影电视剧本等原创作品。
作品题材要求围绕现实、历史、文化、民俗、风情等成都本土优势资源,以金沙文化、三国文化、熊猫文化、“北改”文化、南丝路文化、水利文化、民俗文化、客家文化、宝墩文化、公馆文化、廉政文化等 传统历史文化资源为主题;以反映“崛起之城、成功之都”、天府新区建设、“五大兴市”战略、“一带一路”建设和成都作为“南方丝绸之路”起点等现实题材为主,兼顾历史题材和其他题材。长篇小说要求题材独特,艺术上有突破,结构新颖,对当代文坛有一定的冲击力、震撼力。
(一)当代现实题材。反映以“中国梦成都篇章”为背景的现实生活,表达人们在寻梦、追梦、圆梦过程中的深度感受,要求人物形象鲜明,格调高雅,力求达到“感动中国”和凝聚中国力量的精神高度。其中,重点关注“崛起之城、成功之都”、天府新区建设、“五大兴市”战略等反映民生和城市科学发展等为主的现实题材,力求反映成都故事、城市精神、地域特点、健康时尚风貌。
(二)革命战争题材。以成都为背景,反映壮怀激烈的革命历史风云,重点关注中国 建党95周年、抗日战争胜利71周年、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相关的重大题材,塑造个性鲜明,具有精神感召力和感染力的革命者形象。
(三)历史文化题材。以曾经生活在成都的历史名人、历史文化遗迹等为线索,挖掘独具特色的成都故事,传播本土 传统文化,彰显成都厚重悠远、具有独特精神风貌的历史文化底蕴。
(四)民俗风情题材。以蜀锦、川剧及成都特色的餐饮文化等为线索,表达出成都和四川独有的人文魅力与风情特色。
(五)都市情感题材。通过表达都市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反映正确的人生观、婚恋观,体现成都奋发进取的城市精神。
(六)其它题材。
三、招标名额
原则上,签约作家20名,作品涉及长篇小说(含网络文学出版、长篇儿童文学)9部,长篇报告文学(含长篇纪实文学、传记文学)4部,中短篇集(含散文集、诗歌集、故事集)5部,电影电视剧本2部。
四、签约时限
签约作家一年一聘,如因需要,可连续受聘,但必须重新申报。2016年4月底前为报名、审核、评审时间。
五、申报条件及要求
(一)凡创作题材符合上述要求,具有明确的创作选题及定点深入生活的计划,拥有一定创作实力的、尤其是中青年作家,都可参加申报。
(二)申报长篇小说类签约作家,须写出长篇小说的详细提纲及创作出版计划,字数不得少于5000字。包括小说题材、表现内容、故事线索、人物设计、结构方式、作品题旨、有何创新、写作时间安排及已有进度等。
(三)申报其它体裁类签约作家,须写出创作出版计划,包括作品体裁、题材、内容梗概、主要特色、创作进度安排、作品发表或出版安排等内容。
(四)申报作品必须在2016年内正式出版或发表。原则上在2016年11月10日前提供样书或样刊,接受院方图书审查。
六、招标程序
(一)印发招标方案及申报表,同时在媒体发布公告,启动招标工作。(主要在《成都日报》、四川作家网、成都文艺网、成都全搜索新闻网上发布公告。)
(二)组织推荐和个人申报。
1、组织推荐。原则上每个区(市)县文联只能推荐3—5部。
2、个人申报。可以直接到成都全搜索新闻网、成都文艺网下载申报表格,填写后连同创作计划一起反馈成都文学院。
(三)申报材料汇总后,由成都文学院组织专家进行审议,确定符合条件的中标作品和拟聘的第七届签约作家。
(四)由成都市文联审批。
(五)成都文学院与受聘作家签订协议。
七、应聘任务
(一)签约作家在签约期内,须严格遵守协议中的各项约定,按时按质完成创作指标,并服从院方安排,积极参加院方组织的各项文学活动。
(二)签约作家必须以“成都市文学院签约作家”身份向成都文学院报告深入生活点位,要求为生产建设基地、村镇社区、军营学校等基层第一线,自行安排体验生活时间。
(三)签约作家深入生活期间,开设“深入生活、扎根人民”写作之“我在现场”微博、微信,以图文并茂的形式展示自己在生产、建设等一线,与人民群众面对面、心连心的采风、交流场景。
(四)签约作家必须以“成都文学院签约作家”身份或“成都文学院特邀作家”(经院方认可的 作家),公开出版或发表(省级以上文学刊物)所申报作品。发表的基本标准为:小说、报告文学10万字;儿童文学作品、散文8万字;诗歌6万字(诗歌按10行1000字计算);影视剧本3万字以上。
(五)根据文学院工作需要,参加并完成下达的临时写作任务。
(六)文学院有权将签约期间创作发表的作品结集为成都文学院丛书出版。
八、履约认定:
合同期满时,由院方组织考核评估,对受聘作家的履约情况予以认定,即未完成、完成、超额完成。
九、待遇
(一)在按时完成合约任务并经评审合格后,按照“优质优扶”原则,每人将得到院方的一次性创作扶持:
创作扶持基数为长篇小说(含网络文学出版、长篇儿童文学、长篇报告文学、长篇纪实文学、传纪文学)每位2万元,中短篇集(含散文、诗歌、故事集、影视剧)每位1万元;12月10日前完成作品审查(专家审查、读者网上投票和作者互评相结合),依据作品质量,划分四档,再给予:特等扶持1名(宁缺勿滥,可空缺)、18万元,一等扶持1名、8万元,二等扶持3名、各3万元,三等扶持4名、各1万元的创作扶持资金。
同时,凡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反映“五大兴市”战略等重大民生和城市科学发展主题的现实题材作品(如长篇报告文学、纪实文学等),经院方审定可在创作扶持基数上增补2万元;电影电视剧本在拍播后,作者协调出品方将“成都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列入联合出品单位之一的,再给予作者2万元扶持资金。
(二)鼓励签约作家与评论家、文学院(所)、出版营销单位等联合组织作品交流研讨活动,碰撞创作灵感,提升创作水平,年内适度资助作品研讨2至4次,其申报方案经院方审查同意后,可适当给予扶持经费1至2万元/场。若作品反响强烈,文学院可推荐参评省级以上文学奖项。
(三)签约期内,凡以签约作家身份超额完成任务,提交2部及以上样书(须为2016年印刷出版)的作者,院方按相关程序审定后,可按题材扶持基数10%的比例给予额外鼓励。所签约图书获得省级以上文学奖的,按市上相关政策另行奖励。
十、违约责任
(一)2016年11月10日之前未提供样书或样刊者,不享受“优质优扶”原则的创作扶持。2016年12月10日之前未能完成创作出版任务和提供图书的签约者,将不予发放创作扶持。对其中没有特殊理由的,二年内不得再聘。
(二)签约作家在受聘期间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院方有权单方面中止签约合同。
附件:1、《成都文学院签约作家(长篇小说)申报表》
2、《成都文学院签约作家(其它体裁)申报表》
投稿邮箱:chuanbeiol@163.com 详情请访问川北在线:http://www.guangyuanol.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