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圆演员梦,23岁的贾某花2万元签约一家公司进行艺人包装,结果等来等去也没人找他拍戏。他将北京某文化传媒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款。记者昨天获悉,通州法院已受理了此案。
据贾某说,他一心想在影视业有所发展,但苦于没有门路。后听说被告公司可以帮他圆梦,于是交了2万元“艺人包装宣传推广费”和被告公司签了合同。但之后在家等了四个月,既没人找他拍平面,也没人找他录节目或拍戏,明星梦就此破灭。
贾某表示,合同写明公司要帮艺人照相、培训,联系拍平面、录综艺节目和参与影视活动,但实际上并没有兑现 。所花费的费用市场价最多值5000元,故起诉要求退还剩余的15000元。(记者 颜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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